女兒辛苦打工五年存下二十萬,竟全被父親拿給弟弟買房
「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兒子才是家裡的根。」
這話,我小時候聽了不知多少遍,可從沒像現在這樣覺得,它割人心。
我叫林語,今年三十歲,在外打工八年,沒敢談戀愛,也沒捨得添一件像樣衣服,就是為了給將來的自己一個退路。
前五年,我拼了命地在廣東打工,省吃儉用,存下了二十萬。
我跟爸媽說,這錢以後打算用來首付買房。
爸說:「語語,你放心,有爸在,錢擱家裡比銀行安全。」
可我沒想到,等我回家探親,卻發現,我五年心血,被父親給了弟弟林志成買房首付,而他,剛剛參加工作才不到一年。
那天吃晚飯,爸笑呵呵地說:「志成工作穩定了,也該成個家,我幫他付了首付,借了你一點錢,等他緩過來就還你。」
我手裡的筷子落到碗里,心一涼:「爸,你拿了我的錢?」
他理直氣壯:「咱是一家人,你弟買房不是也為了將來更好地孝順我們?你是姐姐,支持一下怎麼了?」
我轉頭看向媽,她低頭扒飯,臉上一副「別問我」的表情。
我盯著父親,聲音顫著問:「你問過我嗎?這是我拼了五年命賺的錢,你就這麼決定了?」
他皺起眉,語氣不善:「你一個女孩子,錢放手裡終歸是嫁妝,用點怕啥?」
我笑了,眼淚卻控制不住往下掉。
原來我以為的「我家人」,只是在等我掏錢的那一天。
我提著行李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老家。
那是我第一次沒說「下次再回來看你們」。
三個月後,父親打來電話,說我小氣,說志成要結婚了,錢壓力大,問我能不能再「借」點——我直接掛了電話。
一切看似結束,卻在半年後迎來反轉。
那天我接到媽的電話,哭著說爸在外打麻將欠了債,志成房子也壓給了銀行。
她哽咽著說:「語語,咱家就指著你了……」
我沒有立刻答應,只說:「我考慮一下。」
那晚,我一個人坐在出租屋的小陽台,看著對面樓里亮著燈的一家三口,心裡五味雜陳。
第二天,我帶著父親簽署的借條去了老家的銀行,把貸款全還了。
回家時,媽眼圈紅得像擦破皮的桃子,爸卻坐在沙發上像個沒事人一樣,說:「你還不是心軟了?」
我扯出一個笑:「爸,借條我帶來了,以後你每個月打兩千給我,咱們慢慢還清。」
他瞪大眼:「你當我是外人?」
我點點頭:「咱從來沒像一家人過。」
那年冬天,我終於全款買了一套小房子,把名字寫在自己名下。
過年時,我給爸媽寄了一箱水果,順便附上一張紙條——
「爸,媽,我過得挺好。以後有事,請先問我願不願意,不是我有沒有能力。」
「親情不是提款機,姑娘也不是聚寶盆。」
錢花得合不合情理,看得出人心涼不涼。
這一回頭,我不是不愛他們,只是不想繼續委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