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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冷靜了兩天,然後對他說:「我照顧了你孩子多年,把這些年的保姆費給我,還有,給我精神補償,否則我堅決不離開。」
聽到我這句話,他傻眼了。
我很冷靜地跟他講道理,我說咱們這些年並沒有領證,所以如果你覺得我是在你家吃你的喝你的,那麼我這些年付出的勞動報酬在哪裡呢?
如果我僅僅是一個保姆的話,那麼我的保姆費你是否應該給我,我這15年的精神損失又在哪裡呢?
如果真的要這樣算的話,那是不是他就要給我接近一百萬的費用呢?
聽到這些他不吭聲了,也不再對我大吵大鬧也不再對我吼叫。
現在雖然他不敢我出門了,但是我已經對他徹底傷心,我現在正在跟他談判。
讓他給我一定的經濟補償後,我就準備離開這個家這麼多年的付出,其實最終還是一場空。
我只想過好自己的餘生,不想再在這個無情的地方繼續呆了。
結語:
從溫女士的特殊經歷來看,其實他選擇了不領結婚證,也許是為了避免再婚的很多矛盾和問題,但是不領證帶來的風險也是顯而易見的。
一旦遇到對方提出分手,自己的經濟利益完全得不到任何保障。
所以說對於中老年再婚這件事情,每個人都應該根據自己的不同情況,認真分析謹慎把握,不要讓自己陷入的困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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