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根本沒變,也不會變。
第二次我提出離婚,他沒吭聲。
第三次我帶著孩子去民政局填好離婚協議,他還是一副「你不會真走」的樣子。
可他真沒想到,我這次來真的了。
於是,前一晚,他才會跑來我娘家門口,跪了一夜。鄰居大媽都來看,說:「哎呀,你男人都跪一夜了,你就原諒他一次吧。」
可誰知道,這不是第一次了。
他也跪過,跪著說改,跪著說愛我,跪著說不能沒有這個家。可跪完了呢?醒來一覺,日子還是老樣子。
我媽在屋裡坐著,眼圈也紅了,小聲勸我:「雪啊,他也不容易,你再給他個機會?」
我搖搖頭:「媽,我不是不給機會,我是給太多次了。」
我看著天天,七歲的孩子已經懂事得不像話,知道他爸爸不靠得住,知道媽媽在為他扛整個家。有時候我想,也許我現在斷了這段婚姻,對他是最好的教育。讓他知道,一個人不努力、不負責任,就會失去最重要的東西。
第二天早上六點,我打開門,他整個人縮成一團,臉色發青,身上是夜裡的露水和灰塵。
他聽見門響,一下子爬起來:「小雪……」
我沒讓他進門,只把協議拿出來放他手裡:「李剛,簽了吧。對你我盡力了,你以後自個兒好好過。」
他眼淚唰一下掉下來,哆嗦著手簽了字,嘴裡一直說:「小雪,我真的會想你,天天……天天怎麼辦……」
我說:「他有我就夠了。」
我關上門的時候,心裡難過得像刀割,可沒有後悔。
不是不愛了,是再愛,也不能委屈自己一輩子。
有些人,不管你給他多少機會,他都不會醒,直到你真的走了,他才發現,他連回頭的資格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