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結婚我要28000彩禮,陪嫁了一套90萬婚房。准親家母竟還不滿:反正你有錢,三金你也給包了吧!
「親上加親,帳還得明。」
親家做得再近,算盤響得太雜,也只會傷了情分。
我叫周秀梅,58歲,早年喪夫,獨自經營一家小飾品廠,把女兒周嵐一手拉扯大。
嵐嵐從小乖巧懂事,大學畢業後在市裡一家網際網路公司工作,薪資不高,生活清淡。
她戀愛三年,如今要結婚,對方叫林子豪,是個不錯的小伙子,性格溫和,對嵐嵐也疼愛有加。
我本想著,只要孩子幸福,我再多出些力也無所謂。
於是我們出了90萬,買了一套市郊的婚房,全款寫在女兒名下,只象徵性地跟男方要了28000彩禮,圖個熱鬧。
這本是一樁歡喜事,沒想到,第一次正式見親家母,她卻當著面甩出一句:「秀梅姐,您那麼有實力,三金就直接包了吧,反正也不差這點。」
一時間,飯桌上的菜都涼了。
親家母叫陳雪芬,早些年做小生意吃過不少苦,如今手頭稍寬,嘴上卻總愛占點便宜。
之前她對我出婚房的事一直三緘其口,沒一句感謝,誰也沒放在心上。
但這一回,她開口的底氣和語氣,像是在我身上默認開了個提款機。
我穩了穩神,笑著說:「子豪是好孩子,我們既然把嵐嵐交給你們家,該陪的嫁妝一樣沒少。但三金,是你們家娶兒媳該盡的體面,我要都包了,嵐嵐將來怕是低你們一頭。」
親家母笑容僵了僵,隨即夾起塊魚說:「秀梅姐,我不是那個意思,只是想著您就嵐嵐一個女兒,花點心力不也正常?」
我點點頭:「是啊,我只有一個女兒。她是我命里攢下的寶,出門嫁人,哪能不體面。」
這場不歡而散的飯局之後,女兒哭著回家:「媽,要不咱別辦婚禮了吧。我和子豪登記,過自己的日子,別和親家來來回回傷感情。」
我摸著她的頭髮:「寶貝,該有的交情有,該守的規矩也不能丟。如果他們只看上你背後的錢,那你遲早會被看不起。」
幾天後,子豪敲響我家門,眼神真摯地對我說:「阿姨,對不起,那天是我媽失禮了。三金我已經自己買好了,帳單我可以給您看。我想娶嵐嵐,不是為了您名下的那套房子。」
我看著眼前這個男孩,忽然想起我年輕時嫁給你爸,他送我金戒指那天手抖得扣不住小盒子蓋子的模樣。
眼裡頓時有些酸。
婚禮照辦,簡單熱鬧。
那天親家母在人群中挺尷尬,但我沒多說半句。
台上,我親手把女兒的手交到子豪手裡,輕聲囑咐:「你不該用她的嫁妝過一輩子,而該用你的一生保護她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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