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月入3萬,小叔子結婚婆婆讓我出15萬彩禮,我寧可離婚也不出錢,婆婆讓我馬上離
「肥水不流外人田,可也不能叫人當水牛使喚。」
我叫林思語,35歲,是一名醫藥公司市場主管,月薪穩定在3萬元左右。
我出身普通家庭,靠自己打拚紮根在這座城市,和丈夫沈傑結婚七年,過得雖不算大富大貴,但也衣食無憂。
房子是我婚前貸款買的,兩人共同還貸,家用支出八成都靠我支撐。
這幾年,小叔子沈浩在外地混得不溫不火,做過電商、跑過網約車,換了三四個行業都沒見起色。
去年年底,他談了對象,對方父母提了個要求——結婚彩禮必須15萬起步。
本來這是婆家的事,和我無關。
可我怎麼也沒想到,婆婆會把腦筋動到我頭上。
一個風和日麗的周末,我剛端著咖啡坐下,婆婆打來電話:「思語啊,浩子訂婚了,女方家要15萬彩禮。你不是工資高嘛,我尋思著你先墊上,回頭再還你。」
我差點嗆住:「媽,彩禮不是你們沈家的事嗎?」
婆婆語氣卻很自然:「可你賺錢多呀,傑子掙得又不多,這不是一家人互相搭把手?」
我輕聲反問:「媽,當初我和傑子結婚,您可是一分錢沒出,連陪嫁的床還是我自己買的。」
那頭沉默了三秒,接著變了臉色:「你要是不願意,就直說!這點錢也不想出?還說什麼一家人?」
當晚沈傑回來,我把話挑明:「媽說讓我出15萬給你弟當彩禮,我不同意。」
他皺了皺眉:「你確實工資高一點,幫家裡也是應該的。」
我盯著他:「那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家裡』,到底包括誰?我父母年年都自理自足,從來沒找我們要過一分錢。」
他嘴硬:「我弟沒你能耐,難道就該一輩子靠自己?」
我笑了:「我也不是天生就能耐,是熬了三份工、一身病換來的。現在讓我出15萬彩禮,我寧可離婚也不掏。」
婆婆得知後氣得要命,第二天竟當著全家面撂下一句話:「不出就滾!誰稀罕你那點臭錢?」
小叔子躲在一邊低頭不語,沈傑支支吾吾沒吭聲。
只有我,站起身,聲音冷靜:「媽,這房子是我婚前買的,貸款還到現在。今天既然攆我走,那我帶著合同一起走,傑子你搬吧。」
我搬回娘家那天,下著小雨,爸媽沒多問,只默默給我做了一桌熱菜。
吃飯時,我一口一個菜,眼淚止不住掉。
兩天後,沈傑來了。
他站在門口,頭髮濕濕的,遞給我一個紅色信封:「這是我媽退回來的,彩禮她自個兒去借了。我……簽了離婚協議,你要簽也行。」
我沒接,他接著說:「我弟的事,是我軟弱。你從來都沒有錯,我只是……不配跟你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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