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婆婆患癌需30萬,男友要我拿出10萬彩禮和20萬陪嫁
「好馬不吃回頭草,好婚不靠情分湊。」
可當一段感情變成算計與索取,我選擇體面轉身。
我叫沈妙,29歲,在省城一家廣告公司做策劃主管,年收入在20萬出頭。
家裡是普通工薪家庭,爸媽都是中學教師,勤儉節約一輩子,把全部希望寄托在我身上。
小時候他們說得最多的一句是:「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
我和顧辰是大學認識的,戀愛五年,一路走來磕磕絆絆,談不上轟轟烈烈,但彼此都覺得踏實可靠。
去年開始,我們正式談婚論嫁,顧家給了象徵性的10萬彩禮,我家準備了20萬的陪嫁現金加一輛代步車,房子婚後共同還貸,原本一切井井有條。
可天有不測風雲,就在婚禮倒計時兩個月的時候,顧辰的母親查出胃癌晚期,醫生建議儘快手術和化療,初步預算就要30萬。
這場突如其來的變故,把所有安排打了個措手不及。
那天我們剛從醫院回來,顧辰低著頭在計程車上說:「我爸打算把咱們的結婚預算先拿去給我媽治病。你家不是給了彩禮和陪嫁嗎?你看能不能也拿出來點……救人要緊。」
我一愣:「你是說,讓我爸媽拿出我陪嫁的錢,救你媽?」
他語氣帶著央求:「妙妙,我知道不好開這個口。可你家條件好些,反正陪嫁最後不也是你花嗎?婚禮推後,咱們以後再慢慢補。」
那一刻,我心裡咯噔一下。
我沒說話,只是看著窗外疾馳而過的天橋和人行道,忽然意識到,在這場風暴里,我成了那個「必須體諒」的角色。
回到家後,我父母知道情況,也紅了眼眶。
媽媽一邊熱湯一邊念叨:「救人要緊,可是孩子,咱不是有金山銀山的家庭,這筆陪嫁是你爸媽一生的積蓄。」
我知道他們會支持我的選擇,但我不能讓他們為這份並不體面的「婚姻」買單。
第二天,我把彩禮如數退還,給顧辰發了一條消息:「你媽的病我同情,但我不能為了這個婚,把我爸媽的心血當籌碼。彩禮我退了,婚禮我不辦了,對不起,不奉陪。」
三天後,他帶著憔悴的臉來找我:「你就這麼走了?我媽命都快保不住了,你也太絕情了吧?」
我靜靜看著他:「你不是問我要不要救你媽,而是默認我『該』拿。不是我絕情,而是你太算計。」
後來的故事不複雜——顧家四處借錢治病,手術後狀況穩定。
顧辰發過幾次消息道歉,說自己當時太慌了,沒想周全。
而我,辭職去了江南一個城市,重新開始新的項目和生活。
一個月後,路邊有咖啡店招聘,我點進去留下了聯繫方式。
那天陽光很好,沒有舊人。
「女兒不是慈善家,婚姻不是救助站。」
親情可以被感動,但不能被綁架。
嫁人不是換命,更不是換良心。
如果有人在你最深情的時候,把你當提款機,那你也該在不動聲色時,把尊嚴討回來。
因為,真正值得的人,不會讓你用犧牲,換他們家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