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家其實不窮,不至於連菜都這麼摳門,反正我沒聽說過,哪家來客人就做三個菜的四個人吃的,我飯量大,差點都沒吃飽。所以這件事讓我有點不開心,但林原說他爸媽節約慣了,一直都是做三個菜,聽了解釋後我也就沒生氣了。
慢慢地,我倆的婚事也提上了日程,結婚沒要婚房,因為這年頭房子確實太貴了,連裝修都要十幾萬,婚後我們就和婆婆住。彩禮我們要的十萬,但後來林原媽媽就說拿五萬,再加些金首飾給我,我想想後也同意了。在婚禮前幾天,她就把那些金首飾給我了,兩根金項鍊,一對金鐲子,一對耳環,還有好幾個金戒指。
這麼多的首飾簡直晃花了我的眼,我沒想到她這麼摳門的人,這次竟然這麼大方,我心裡特別開心。我懷著炫耀的心思,就在跟幾個閨蜜聚會的時候,把金首飾全都帶去了。我以為她們會羨慕我,結果閨蜜突然說這些東西重量有些不對,該輕的重了,該重的輕了,還說這些東西可能是假貨。
我這朋友就是賣珠寶的,她的話讓我一下就懷疑了,我就專門去找人檢驗了真偽,結果讓我氣得要命。我閨蜜還真沒說錯,這些首飾都是假的,根本不是金子。我拿著這些首飾就去了林原家,當著他的面把東西扔在了他媽身上,我直接開罵,「阿姨,你可真行啊!送一堆破銅爛鐵給我,你當我是什麼?我告訴你,這婚我不結了,你們愛咋咋地!」
說完我氣得轉身就走,根本沒聽他們解釋,我突然也不想跟林原結婚了,我不知道林原是不是曉得這件事,但這事是他媽做的,這種做法實在是噁心到我了!就算摳門,也不能這樣吧!你們覺得分手是正確的選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