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大哥借15萬給侄子買房,我想要回,他卻說是我給侄子的禮金

6天前     言諾     3799

母親嘆了口氣,似乎有些不耐煩:「長江是老大,從小吃的苦最多,家裡一直都對他虧欠,你就讓一讓吧。」

我冷笑了一聲:「難道我就不是你們的兒子?你們就對我沒虧欠?」

父親皺起眉頭,訓斥道:「你這是什麼態度?人家亮亮現在有房有車,過得好,你作為叔叔不該高興嗎?你怎麼這麼斤斤計較?」

我再也忍不住了,紅著眼睛吼道:「我斤斤計較?我要的是我自己的錢!如果是禮金,為什麼當初不說?為什麼要騙我?」

可父母根本不聽,他們的態度讓我徹底死了心。我看著大哥,他卻一臉得意,絲毫沒有愧疚,反而帶著幾分嘲弄地說:「二弟,你就別鬧了,錢的事就別提了,大家還是一家人,別因為這點小事傷了感情。」

我怒極反笑:「你覺得這只是小事?行,那我就找法律解決!」

我轉身就去找律師諮詢,可律師告訴我,沒有借條,就很難證明這筆錢是借款,而且時間已經過去那麼久,即便起訴,勝算也不大。

我徹底絕望了。

從那天起,我對這個家寒了心。我不再主動聯繫大哥,也不再對父母抱有任何幻想。我終於明白,在他們眼裡,我永遠只是那個「次要的兒子」,我再努力、再孝順,都比不上那個他們一直偏愛的老大。

兒子知道後,氣得要去找大伯理論,我攔住了他:「沒用的,算了,就當花錢認清了這些人。」

後來,父母年紀大了,需要人照顧,大哥卻推脫說自己忙,讓我多費心。我冷漠地回了一句:「我照顧不了,你們不是最疼大哥嗎?讓他來吧。」

父母這才意識到事情真的變了,可我已經不願再回頭了。

有時候,錢不是最重要的,最傷人的,是親情里的偏心和欺騙。我不是不願意幫侄子,而是不願意被當成理所當然的冤大頭。

或許,這就是現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