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一聲,扶都沒去扶:「你家那位不是金疙瘩嗎?咋,這會兒金褪色了?」
她低頭哭著:「當年是我不對,是我眼瞎了看不上你。可你心善,你孩子是我孫子,我求你,救他一命吧。」
我搖了搖頭:「三年前你說不送我,三年後我也只能說——不送。」
她哭倒在門口,被前台勸著走開了。
第二天,建國來了。他瘦得脫了形,眼窩深陷,穿著一件發黃的舊西裝,站在我辦公室門口,說:「倩,給我一次機會,我錯了……」
我盯著他良久,最終只回了一句話:「你錯的不是離開我,是以為我離開你就活不下去了。」
後來聽說,他還是進了拘留所,高利貸的事鬧得很大,連公婆也被卷了進去。他們原來的房子早被法院查封,住進了城郊的棚戶房。曾經的熱鬧林家,如今連個串門的都沒有。
而我,照樣過著我的日子,接孩子放學,和朋友喝茶,偶爾站上講台做分享——講我從「全職太太」到公司老闆的這條路。
我不是靠男人成功的,也不是靠仇恨活著的。
我只是活出了自己該有的樣子。
三年前他們笑我離開,現在他們哭都哭不出來。
但我不會笑,我早就放下了。因為我知道,比報復更大的勝利,是不再需要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