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工作應酬,不打扮得體你讓我穿拖鞋去?你以為外面誰都圖我色相?!」
她情緒激動,聲音拔高:「你以為你供了一輛車,我就必須圍著你轉?我打車是因為你老說你要用車!我怕你不高興,才自己掏錢打車出去談項目!」
我盯著她那雙倔強又委屈的眼睛,一時無話。
可男人的自尊像針扎一樣刺得我難受:「你就是背著我搞事,說什麼都沒用。清清,我們離婚吧,我不想再過這種疑神疑鬼的日子了。」
第二天,她什麼也沒說,默默收拾了幾件衣服,留下一張紙條:
【車我不會開,夢想我不想藏。我沒有背叛過你,卻被你當成了騙子。你要的是個聽話的妻子,不是我。】
我愣愣地看著那張紙條,腦子一片空白。
她走後,我才知道,她那段時間跑的項目後來真成了,她和幾個朋友開了家小型教育諮詢公司,乾得有聲有色。而我,卻留在原地,獨自開著那輛寶馬,送兒子上學放學,每次回家,家裡空蕩蕩的,冰箱裡再也沒有她提前燉好的湯。
一年後,我們在民政局辦了離婚手續。
我看著她穿著職業裝,神采奕奕地站在窗口簽字,忽然想起我們剛結婚時,她對我笑著說:「以後我掙錢你養家,誰也不靠誰,才是最好的感情。」
是啊,我沒聽懂那句「誰也不靠誰」的含義,我只想她乖順聽話,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不許質疑方向。
可她生來不是副駕駛。她有方向盤,有路線,只是不想讓我太辛苦。
如今,我終於明白:不信任的婚姻,再豪的車也載不動一個願意並肩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