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莉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非紀實。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
都說作為女人,作為外嫁女,更應該體諒大姑姐或者小姑子。自己有了孩子之後,作為母親,也更應該理解婆婆對自己女兒的擔心和牽掛。我覺得其實我做到了體諒和理解,但我們也應該明白,任何一段關係,都應該好來好去。
意思我的姑姐和我婆婆,不能拿喬,不能想著絲毫不付出,而要求我來給予。如果這樣,我還能答應,那豈不是冤大頭?我和婆婆鬧彆扭了,婆婆覺得我計較,可我堅持,我認為我沒有錯。我不能妥協,不然等著我的就是一地雞毛。
我和老公結婚,要了5萬彩禮,然後我媽給了我5萬嫁妝。這筆錢,結婚後一開始,確實放在我手裡,沒有花。但孩子出生後,家裡的開銷增加了,婆婆又生了一場病,我不得不用到這筆錢。到頭來,也就剩了2萬不到。
婚房是全款買下來的,當時婆家給了兩個選擇。要是貸款首付,那兩家一起承擔首付,婆婆不和我們一起生活。如果想要減輕婚後的壓力,就全款買房。但這麼一來,就要賣掉婆婆的小房子,婆婆就要和我們一起生活。
我爸媽和我商量了,反正婆婆過幾年,上了年紀,遲早要和我們一起生活的,那麼提早幾年,也沒事。我媽還說,家裡有老人,生活還能輕鬆一點,婆婆肯定會幫忙做家務燒菜做飯的。我覺得有道理,然後和我老公商量,全款買房。
不過我家還是出一半首付的錢,剩餘的,都是婆家給。我還有一個弟弟,又不是什麼有錢人家,我爸媽沒辦法給我一半的房款。也就是說,這套房,我婆婆出了大頭。名字是我老公和我的名字,雖然婆婆沒說啥,但我主動標註了份額,婆婆肉眼可見高興了。
不過結婚了,我才意識到,家有一老,如有一寶,是有前提的。是這個老人,講道理,拎得清,會理解和心疼晚輩。很明顯,我婆婆沒做到,不說什麼一日三餐,就連收拾自己的房間,都亂七八糟。到頭來,家裡所有的事情,還是我在弄,老公幫忙,婆婆找茬。
我是真怕了婆婆了,但誰讓是我老公的親媽,所以我一直忍著。但大姑姐,我就不忍了。大姑姐鬧離婚有一段時間了,聽婆婆說,快了,等姑姐婆家什麼事情過去,就能離婚。至於原因,我不知道,婆婆沒說,我也不想問。
女兒要帶著孩子離婚,婆婆作為母親,自然著急之後的生活安排。首當其衝就是離婚之後住哪裡,婆婆在飯桌上問我,能不能讓姑姐回來住上一兩年。之後等穩定下來了,看是再婚或者自己買房子。
雖然說是和我商量,但婆婆話里話外的意思,她的女兒就是能回來,畢竟房款她給了大頭,就算是娘家。我在心中嘆了一口氣,其實我也心疼姑姐,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不容易。一家人,能幫還是幫一把。
但我又擔心姑姐和婆婆一樣,是一個甩手掌柜,所以面對婆婆提出來的要求,我說可以,但是有條件。婆婆皺起眉頭,問我什麼條件。我說:「不能懶,不能摳。我不要求她幫我做家務,但她自己和孩子的事情,她要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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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不能和你一樣,衣服往洗衣機一丟,不管了。房間凌亂不能看,也不管,就等著我看不下去來整理。以及不要往家裡帶陌生男人,如果是正式談婚論嫁了,那也提前和我打好招呼,我答應了,才能帶回來。」
「不需要她給多少生活費,但一點都不給,肯定不行,多了2張嘴,還有一個是孩子,吃不了差的,所以每月給600,合理吧?至於一日三餐,如果是我做飯,她就要洗碗。如果她做飯,我洗碗掃地。」
我說暫時就這些,我也想不到別的了,總之同一個屋檐下一起生活,不要當甩手掌柜。該做家務做家務,該花錢就花錢,不要坐等別人付出,還各種挑剔。婆婆一聽,不高興了,說希望女兒過來之後,能過上和自己一樣的生活。
我樂了,我說你是長輩,我忍了,但不表示你的言行就是對的。你要是想讓姑姐的日子和你一樣,那這個家門,我不讓她進來。婆婆很不高興,對我有意見了,還跑去和我老公告狀。估計是說了我不少壞話。
幸好,老公還算拎得清,站在我這邊。老公說我能接受姑姐回來住一兩年,已經很厚道了。所以我姑姐就應該心裡有數,不能想著享清福。然後婆婆就更不高興了,連著好幾天都不搭理我。
我也懶得和她計較,反正我就是這個要求。你們說,我的條件,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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