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伴每月給我3000,讓我把房子過戶給他孫子上學,我甩回三千:臉真大
「好馬不吃回頭草,好人不賴舊房子。」
可這年頭,有的人不是馬也不是好人,偏偏還想騎著你一輩子,換了槽再來分你一碗糧。
我叫黃瑞芳,六十二歲,喪偶十年,有一兒一女。
丈夫走得早,我一邊在郵局當櫃員一邊帶孩子,苦了大半生,好在兒子靠自己成了公務員,女兒嫁得不錯,如今也算過上了安心的日子。
五年前,我認識了現在這位「老伴」韓致國。
那時他也喪偶多年,老實穩重,會做飯、會修水電,每月還主動給我生活費,說是「男人就得管家」。
我起初有些顧慮,但他說不打結婚證,彼此搭伴,日子合得來比什麼都重要。
我想著老來有個伴也好,便同意了。
這一同居,就是四年多。
事情的轉折發生在前不久。
他孫子韓明澤考上了本市重點小學,只因戶口不在片區,學籍無法落檔。
那晚吃飯,韓致國突然說:「芳芳啊,咱這房子是學區房,要不……把房產證過戶給我孫子,好讓他順利上學?」
我一時沒聽懂:「房產證?我這房子寫的是我自己啊。」
他放下筷子,低聲道:「我不是白讓你過,咱不是每月都給你三千嘛,也沒虧著你。」
我手裡筷子當場掉了下來。
我花半生供出這套房,退休後捨不得賣,每塊瓷磚都是自己當年打地鋪住進來慢慢添的。
可如今他口中卻成了:「每月三千,換你一整套房」。
我盯著他:「你說得好聽,是我『拿』了你三千?你來我這住,不掏房租不繳物業不買菜,你兒子兒媳年年過節連人影都不見,一個月三千,還真當我是保姆了?」
他臉一沉:「我孫子才六歲,我總不能眼睜睜看他讀不了好學校吧。」
我冷笑,把他那張當月才給的三千塊甩到他碗邊:「那你拿這三千,去你兒子那兒換個學區房看看,看看你孫子值不值這個價。」
第二天,我收拾了他的衣物,放在陽台。
他愣愣站在門口半晌,說:「你是真翻臉了。」
我平靜地回應:「致國,咱相識一場,這幾年我沒虧待你,但你把我的信任當人情籌碼,就真走錯了這條路。」
事後他試圖求和,甚至讓鄰居勸我,說「不過是間房子罷了」。我笑說:「是啊,不過是間房子,他真不稀罕,就不會盯了四年。」
現在我每天上老年大學,上插花課、練太極,晚飯後和孫子視頻通話,偶爾在陽台吹風,看看夕陽,心也靜了。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你給他茶,他想喝湯;你給他飯,他伸手要鍋。
人得有分寸,情分不能透支,更不能用幾張鈔票綁架半輩子血汗的屋檐。
再婚不圖誰養你,但最起碼,別想著「啃你」。
世上的道理最明白不過:你讓他三分,他還你貪心滿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