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了給你們留面子,所以才沒大吵大鬧彩禮的事情。當時和我講道理,講規矩,說家裡的財產就是兒子的,女兒以後不用給錢。怎麼眼下又和我講起了情分,說媽媽生病,就是要兒子女兒一起承擔開銷?」
我說了一堆,但我弟弟不置可否,堅持要和我對半開。我爸媽更是和親朋好友說我不孝順,還罵我。我都氣哭了,但我還是堅持一毛錢都不給。我的意思是,我已經在醫院照顧了12天,工作都差點丟了。出院也也給了2000,買了東西。
我作為女兒,既然分家的時候,你們要求我按照我們這邊約定俗成的規矩來,那如今我覺得我做到位了。我眼下就是後悔,一開始怎麼就不說,結果我爸媽和親戚說分家的時候給我財產了。因為這樣,親戚朋友才覺得我不厚道。
你們說,我要不要找親戚說清楚這件事情呢?會有人相信我嗎?我是真的一毛錢都沒分到的。唉,你們說,我爸媽和我弟弟,怎麼就這麼不講道理,不守規矩呢?還要來罵我一個守規矩的人,真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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