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第二天下班,李偉破天荒的把飯菜做好了等我,
平時這個時候他都是等著我一起下班做。
這麼殷勤肯定有事求我。
果然,還沒吃兩口菜,李偉就開口了:「未未,昨天岳母是不是說要給你二十萬的拆遷款?
昨天的內容他都聽到了,我否認也沒用,所以我爽快的承認了,
「對呀,我的戶口不是還沒遷過來嗎,所以拆遷款也有我的一份,我爸媽他們決定給我二十萬。」
李偉聽到我確定後激動壞了。抱著我親了一口:「我就知道我媳婦能發家致富。」
「是這樣親愛的,我妹妹現在二十了,都訂婚了,妹妹要結婚我尋思著咱們當哥嫂的也不能小氣!」
「所以呢?」
我順著他的話問下去。
這不湊巧了嗎,岳母正好給你二十萬,咱們家現在有房有車,這個錢暫時也用不到,乾脆用這筆錢給我妹妹買個車,給她撐門面。咱們當哥嫂的臉上也有光。」
「那不可能,小姑子嫁人你父母肯定會給她準備嫁妝,用不著拿我的錢來給她買車。」
聽到我拒絕,李偉的臉上立馬不痛快了。
「未未,你怎麼能這麼小氣呢,你知道妹夫家給了我妹妹二十八萬八的彩禮,我爸媽只能拿出五萬的陪嫁,這樣很容易被妹夫家看不起,如果我們能再陪嫁一輛二十萬的車,那他們家誰也別想看清我妹妹。」
聽到李偉這麼說,我仿佛才認識這個男人。
當初我們倆是相親結婚的。
按照當地的風俗我們家只要了十萬的彩禮,李偉的父母死活不願意,只願意給六萬的彩禮,同時還要求我陪嫁一輛車。
他們做的不多,想的到挺美。
糾纏來糾纏去,我當然朝李偉提出了分手。
李偉和他父母鬧了一番後,才最終給我十萬的彩禮,我爸媽給我陪嫁了一輛車。不過是寫的我的名。
估計從掰扯彩禮那時候起,婆婆就看我不順眼了。
我反駁他:「我不管你妹妹要了多少彩禮,這都和我沒關係,同樣的,我爸媽給了我多少錢也和她們沒關係,我是她大嫂不是她媽,沒義務給她花錢。」
任憑李偉好說歹說我都不同意,他被逼急了張口就說:咱們倆現在是夫妻,你的錢也有我的一半,你給我十萬也可以。」
聽到他這麼無恥的話,我都氣笑了。
「這是我的錢,你沒資格做主,現在我媽還沒給我轉錢過來,我給她打電話讓她先別轉。這個錢我不要都不會給她花。」
我說到做到,立馬給我媽打電話讓她把這筆錢先存著,不用給我。
又把李偉和我要錢的事說了一遍,我媽也氣的不行。罵他們家無恥。
隨後婆婆和小姑子都過來找我要錢,為此我還和她們吵了好幾次。
現在相當於我一個人和婆家所有的人關係都不好。
李偉自從我拒絕他要錢後,他直接把自己的工資交給婆婆保管。
家裡的什麼事都不問。
小姑子更是把我的電話還有微信都拉黑了。婆婆在外面敗壞我的名聲。
我感覺很累,提出離婚李偉又不願意,只能這麼湊合著過日子。
我現在恨當初的自己不夠果斷,如果早在掰扯彩禮那會就和李偉分手的話,就沒這麼多煩心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