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房被公婆住五年,接娘家媽來養病遭丈夫反對:來了不走怎麼辦
母親悲痛過度,吃不下喝不下,夜不能眠,經常做噩夢夢到老伴離她而去,又是一場痛哭。
小芸陪伴在母親身邊,勸她也不頂用,就這樣,母親的身體越來越差,吃了很多凝神安睡的藥才勉強穩住精神。但是母親依舊容易夜間驚厥,手腳抽搐。
小芸覺得這樣下去不行,她一定要幫助母親振作起來,於是決定讓母親搬過來。
這套房子三室兩廳,小芸和丈夫還沒生娃,可以把書房收拾出來給她的母親住,這樣一大家子也能熱鬧一點,能讓母親寬寬心,有人做伴。

小芸覺得這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根本不需要猶豫,立刻行動起來收拾屋子。
丈夫小旭看見了,就問她:「你這是,想讓媽住進來?」
小芸說:「是啊,她身體越來越不好了,不能讓她一個人在那胡思亂想。正好你爸媽還能陪陪我媽,她得有人陪,不然病得更重了。」
小旭猶猶豫豫地說:「要不然,讓她去你弟家裡吧?」
小芸登時愣住了,問他這是什麼意思,小旭說:「你別急,咱不是在備孕嗎,到時候生了孩子哪有房間住啊?你媽來了養老,肯定就不走了唄,那咱咋辦……」
小芸打斷丈夫的話:「你先別說話,讓我靜一靜。」
她不擅長跟人吵架,畢竟是從小嬌生慣養,她家的教養好。小芸坐下來一言不發,心裡五味雜陳。當初嫁給小旭,是因為她覺得人品最重要,窮不是人的缺點,可是現在呢?
公公婆婆前前後後一共住了8年,其間小芸一個抱怨都沒有,盡心盡力孝順他們。
現在她母親過得這麼慘,作為家人,丈夫居然不心疼她,也不同情丈母娘的遭遇,居然想著「丈母娘來了就不走了」,這種話也能說得出口,真叫人心寒!
這些年來,小芸對他家沒有什麼物質上的要求,他家也沒有什麼大的經濟支出給這個家庭,他們對這個家的貢獻約等於0,就是來享受的。

當初,這套房是小芸父親勸她母親答應婚事全款買下來的,沒叫小兩口交過一分錢的房貸。現在她父親去世了,這群人卻不知羞恥地繼續享受。
小芸沒有再繼續收拾屋子,她拿起身份證和手機出了門。
小旭還以為勸住了妻子,沒想到,妻子一夜未歸。
第二天,小芸帶著律師回來,見到小旭的第一眼就說:「讓你爸媽滾出去!」並且將一份離婚協議拍在他臉上。
最終,小旭只能租房子住在這個城市裡,他的父母灰溜溜地搬回小縣城。而小芸將自己的母親接到家裡,悉心照顧。
只是小芸每次想起這樁婚姻,都慶幸自己沒有跟這個虛情假意的男人生下孩子,而且房產證上寫的是母親的名字,所以她和母親才能過上太平日子。

03
人和人之間是平等的,但是有些人總想壓別人一頭,從別人身上壓榨點好處。
因此人們常說,結婚要「門當戶對」,就是防止窮的一方起了貪念,圖謀另一方的家產。自古以來就因為這種事頻頻鬧出人命,可見貪念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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