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提了離婚。
周凱不肯簽,他哭著說:「我對這個家沒變過,小芳就是帶個孩子過活,我只想照顧我媽。然然,咱們孩子才五歲啊。」
我看著他,突然很疲憊:「你對這個家『沒變過』,但對她也沒斷過。這事你瞞著我七年,誰知道你還有多少事我不知道?」
他不說話了。
婆婆哭著來求我:「然然啊,那孩子也是個命苦的,阿凱錯了,但他是個好兒子,我求你給他一次機會行不行?」
我搖頭:「媽,你是個明白人,你也知道如果我接受了這件事,那我以後怎麼做人?我不是聖母,我做不到。」
她愣了一下,眼神黯淡了下來。
離婚協議簽的時候,周凱看著我,一句話也沒說。倒是我,說得很平靜:「孩子我帶走,你每月按時給撫養費。我不會阻攔你見她,但請你分清楚,女兒不是你用來贖罪的籌碼。」
他點點頭,像是認命了。
後來聽說他把小芳母子搬去了別的地方,保姆換了個年紀大的。他還在努力照顧婆婆,孩子隔周來我這兒住。
我換了工作,重新租了房,日子緊巴,但過得安心。
有次帶女兒出去玩,碰巧在商場門口碰到小芳和那個男孩,她看我一眼,低頭帶著孩子走了。
我蹲下來給女兒扎鞋帶,她拉著我手問:「媽媽,那小男孩是誰?」
我笑笑:「一個和你沒關係的弟弟。」
我也不怪他,那是他和周凱之間的牽連。但我知道,我的人生,從那天聽到那一聲「爸」開始,就再也回不去了。
這一場婚姻的裂縫,是從那個孩子的嘴裡裂開的,卻是多年來他撒謊和沉默堆積出來的。
我可以原諒一個犯錯的人,卻不能原諒一個隱瞞了七年、讓我活在假象里的丈夫。
從此,我的世界乾淨又清晰,雖然沒那麼圓滿,但沒有謊言和隱忍。
有時候,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