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還記得十年前,那碗熱騰騰的面嗎?」
我看著眼前這個高大帥氣的年輕男人,一臉懵。
我是林潔,37歲,剛離婚半年。身高一米五六,體重一百五十多斤,一張臉圓圓的,走哪兒都有人喊「阿姨好」。前夫出軌時嫌我「年紀大,不注重打扮」,甩下一句「你就這德行,哪個男人會再要你」,頭也不回地走了。
我也沒攔,離就離吧,我又不稀罕他。
可讓我沒想到的是,我正想著怎麼重新做人時,竟被一個比我小八歲、長得像韓劇男主的帥哥倒追了。
而這一切,竟然源於一碗我自己都快忘了的——陽春麵。
「林姐,這菜您再嘗嘗味道行不?」
我正低頭炒菜,一個聲音在我背後響起。
我回頭,是隔壁新開健身房的小伙子,名叫周遠,年輕帥氣,眼睛亮得像會說話。他老是過來串門,起初我以為他是來找我租房的,後來發現他根本不提正事,就是找藉口來蹭飯。
「我就不明白了,你們健身房那麼多營養套餐,你非要吃我這家常菜?」我一邊往碗里加蔥花,一邊抬眼看他。
「那哪一樣有您做的香啊?」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整齊的白牙。
「嘴真甜,幾歲啊你?你媽知道你老來我這兒混吃混喝嗎?」
「二十九,不小了。要不是您那碗面,我怕現在還在街頭暈著呢。」
我一愣,碗面?
他笑著坐下,語氣輕鬆:「那年我剛來這城市打工,身上就剩兩塊錢,在小區門口暈倒了。是你蹲下來喂我喝水,後來又煮了一碗面給我。」
「你那時候也不說話,一頭亂髮,像個乞丐似的。」我眯著眼回憶,「我還以為你啞巴呢。」
「我那時候,哪敢張嘴說話,怕一開口你趕我走。」
我笑出聲:「原來你是那個小流浪。」
他眼神認真了幾分:「我一直記得你當時說的——『餓了先吃,別怕,誰都有難的時候』。」
我頓了頓,心頭有點發酸。
從那天起,他來得更勤了。幫我修水龍頭,換燈泡,接我下班,甚至還陪我去相親。
我煩躁地從飯店出來,他站在門口遞給我一杯熱奶茶。
「又是個媽寶?」他問。
「嗯,三十六了,還要啥都聽媽的,約我吃飯他媽全程打視頻。」
他哈哈大笑:「那你就別相了,我娶你得了。」
我腳下一頓:「別鬧。」
「我認真的。」
我轉頭看他,目光有點凌厲:「周遠,我比你大,我離過婚,我也不是什麼漂亮姑娘。你圖什麼?」
「圖你做人實在,圖你做飯好吃,圖你那年救了我,還圖你現在一個人辛苦,也從沒埋怨。」
他一字一句,說得我心裡直發顫。
我低聲:「你別一時新鮮,到時候後悔了,我可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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