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媳婦其實也說了,自己不會給孩子改姓,只要我弟弟能好好工作,以後不會不讓孩子認這個爸爸。但不管弟媳婦怎麼說,也不管我怎麼勸,我媽和我弟弟,堅持留下這個孩子。弟媳婦為了離婚,只能答應了這個條件。
好了,離婚之後沒多久,弟弟走了,我媽把我侄子接了過來。我無語了,堅持留下大孫子,這是準備讓我撫養嗎?我媽是不是忘記了,她自己也是跟著我養老的,怎麼還想著讓我多養一個人?
我老公也不高興了,說真的,結婚後,我一直幫襯我弟弟,又把我媽接過來養老。一年下來,開銷多了不少,老公能一直隱忍,已經很不容易。這次要是侄子也讓我一起撫養,先不說錢的事情,就說幫人養孩子,完全是吃力不討好。
我老公無法接受,我也不想繼續慣著我媽了。也不知道誰給她的底氣,自己也靠女兒養,居然還讓女兒養侄子。可能是我給她的吧,畢竟一直以來,我對她,對我弟弟,都很好。就這樣吧,我反覆和我媽確認,她都堅持要帶著她的大孫子。
那我就不管了,收拾好她的衣服,和我的大侄子一起,送回村裡去了。我和我媽說,你和你兒子弄出來的爛攤子,你們自己收拾,我不管了。我媽當時還梗著脖子,說自己可以,我說那就好。
就這樣吧,看我媽能堅持多久。我也奇了怪了,我媽怎麼就這麼不懂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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