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著那逐漸暗下來的螢幕,像失去了什麼,卻又像終於放下了什麼。
登記那天,陽光正好。
林悅穿著一身米色長裙,牽著我的手,笑得溫柔:「你臉色怎麼那麼沉?後悔啦?」
我搖頭,牽緊她的手:「沒有,我終於知道,愛是現在身邊這個人。」
她笑了:「你以前追過別人,是不是?」
我一愣:「你怎麼知道?」
「我翻過你舊相冊。」她挽住我胳膊,「沒關係,我知道你以前喜歡別人,但你是帶著我走進未來的。」
那一刻,我心頭一酸。
我終於明白,有的人,是青春的遺憾;而有的人,是餘生的歸宿。
我不是沒愛過沈嘉怡,她曾是我心裡的月光。但月光再美,也照不暖寒夜。
而林悅,她是燈,是飯,是我一天忙完回家時,有飯香、有笑聲、有熱水的歸處。
後來,我收到過一次沈嘉怡的朋友圈:她一個人背著包在雲南旅拍,文案寫著:「不為誰等,不為誰留。」
我點了個贊,沒有留言。
就這樣吧。
人生有很多無果的堅持,也有很多明知不可能卻不願放手的執著。
可婚姻不是博一博的奇蹟,而是日復一日的現實。
我慶幸,曾經愛得深,也慶幸,最終沒有沉溺在過去。
更慶幸,在對的時間裡,牽住了那個願意跟我過日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