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一到我家就開始拉著我的手,說些她這些年多麼多麼不容易的話,養兩個兒子費心費力,幸虧有我這個兒媳現在可以幫她,又說我這麼能幹,他們家能有我這個媳婦是他們的福氣。現在小叔子娶媳婦有困難,就靠我這個嫂子幫忙了,要是以後我和老公吵架,他們絕對站在我這邊。
婆婆的長篇大論讓我快聽煩了時,她終於說出了正題,讓我把二十萬拿給她,我笑著點頭,就從包里拿出了張銀行卡,告訴她裡面有二十萬,但必須給我打個欠條。婆婆立馬變了臉色,她說讓我送她,不是借她,小叔子結婚我這個做嫂嫂的都不表示一下嗎?她親自來拿錢,也是給了我面子了。
見她這個樣子,我就說:「婆婆,我這錢也不是大風刮來的,今天我就跟你兒子去離婚,是不是就不用送了,反正你也有新兒媳了,我這個大兒媳還是別在這丟人現眼了。對了,你每月去我店裡消費的帳單我到時候也給你送來,你把錢付清,不然我就只能打電話報警了。」說完我就拉著一旁的老公準備出門。
婆婆氣得要命,她可不想失去個搖錢樹,她每個月都要在店裡消費幾千上萬,要是細算下來,她還要倒賠些錢出去。她讓老公說話,老公就說反正跟我沒感情了,離婚就離婚,拉著我走的比誰都快,婆婆這才急了,抱著我老公就不准他走,情緒激動的叫我不要離婚。
之後見我們沒有再談離婚的事,她也沒放心,生怕我們又衝動鬧掰了,到時候她就真占不到便宜了 ,回到自己家也要打電話叫我和老公好好談談,至於小叔子的彩禮,再也沒敢提過,最後那錢還是她自己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