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黃亦玫通過三段戀情,給所有女人狠狠上了一課
黃亦玫是小仙女,她也是生活中普普通通的女人一枚。所以,她也遭遇了這一切!

當激情退卻,方協文把她當成自己的附屬品、生育工具,甚至隨意支配,隨意操控,隨意安排。
她懷孕,他替她辭去心愛的工作;她生娃,他為了孩子聽信親媽的話不給她打無痛;
她想上班考證,他把親媽支走,讓她只能專心照顧娃;她去面試,他不是嫌她穿裙子,就是替她拒絕錄取的Offer,甚至還逼她生二胎!
這樣的生活,實在太令人窒息了!
方協文活活用自己的付出和愛,給黃亦玫造了一個大鐵籠,把她圈在其中,差點活活憋死,反過頭來還口口聲聲說自己是為她好,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婚姻中被拋棄的受害者!
這樣可怕的「好」到現在,已經變成強烈的控制欲,你還覺得他「好」嗎?

所以,女孩子們,千萬別因為一個男人的好,別因為暫時的感動,倉促走進婚姻。
因為「好」,是最容易偽裝的!
而且大部分的「好」到最後都是需要回報,最終變質的!
給男人花錢是戀愛大忌
在和方協文的愛情中,黃亦玫還犯了一個人生大忌,那就是給男人花錢!
黃振華曾經敲打過這個「戀愛腦」妹妹,說過這句愛情至理名言!
可那會兒深陷方協文愛情漩渦里的她,根本就聽不進去。
為了支持方協文創業,她先把自己婚前兼職掙的錢,全部搭了進去,之後又找親哥借錢,找蘇蘇借錢,甚至連父母給的錢,都送了進去。

為了跟方協文結婚,她不要彩禮,不要婚禮,不要房子也不要車,就那樣裸婚下嫁給鳳凰男。
為了幫方協文買房,她更是在對方套路下,把自己所有的2萬元私房錢也交了出去,以至於自己買束花都被嫌棄亂花錢,買幅畫都湊不夠50元。
這樣的女人生活中比比皆是!
婚前有多麼相信愛情,相信他,相信情比金堅、情義無價。婚後就會被生活暴擊得有多疼,有多痛!
因為你的付出,你的下嫁,你什麼也不要的舉動,只會讓婆家看不起,不珍惜。
這跟你去商場買東西是一個道理。

花大價錢買的衣服,總捨不得穿,或者多穿幾次;促銷撿便宜買回來的衣服,穿幾次就覺得已經夠本,不喜歡可以隨手扔到一邊。
這是人性使然,也是婚姻中的殘酷真相!
雖然劇中沒演,但黃亦玫大機率是為了孩子凈身出戶,老公公司賣了那麼多錢,她一分也沒分到。因為方家母子一個比一個摳。
所以,女孩子,千萬在婚前要擦亮眼睛,凡是一而再再而三跟你伸手要錢的男人,還是早早遠離的好!
因為,婚姻有時候也是一場賭博,你不知道婚後的他會變成什麼樣的人,也不知道你的付出和犧牲究竟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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