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劍·玫瑰》直到常銳被停職,才明白孫律師為何不提前告訴鄧妍
異常團結的村民們就動手毆打常銳等人,試圖從他們手裡搶走孩子。
眼看著同事受傷,孩子啼哭不止,場面越來越難控制。常銳鳴槍示警,村民被震懾住,誰也不敢上前,他們這才把人帶走。
小洋芋回來了,常銳卻有麻煩了。
他開槍這段視頻被有心之人傳到網絡上,說他作為一名警/察,卻對無辜的村民開槍。
他陷入輿論風波,為了減輕社會影響,常銳被停職反省,就連行動都不讓他參與。

常銳是為了大家的安全和解救孩子才不得不開槍,卻被人惡意曲解,這時才懂孫律師的良苦用心。
第一,他想親自確認小洋芋的身份。
尋親十年,他見過太多希望破滅的場面,他不敢隨便提供線索,怕浪費警力,也怕打草驚蛇

第二,他知道帶走孩子很難。
有些家庭生不出孩子,便花大價錢買一個。儘管知道這樣做犯法,卻還是冒險。
村民們哪怕知道孩子是買來的,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還會幫自己村的人對付外來人員。
特別是信息閉塞,交通不便的村落,村民們之間有著宗族血脈關係,便會更加團結。
要從這樣的地方抓一個人或者救出一個孩子,那簡直難如登天。

第三,他太想找到孩子了。
孫律師的兒子丟了十年,他從未停止尋找孩子。
他經常去打拐辦,動不動就指責他們不作為,不過是找個情感的宣洩口。
當看到酷似小洋芋的孩子出現,他肯定很激動,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這孩子到底是不是小洋芋,這才亂了分寸。

同樣是尋親家屬,孫律師很理解蔡欣和林浩。他知道有些人根本不講理,他只能以自己的方式找回孩子,哪怕會有危險。
常銳也一樣,儘管知道不能輕易開槍,但為了保護孩子和同事,他只能這麼做。
可是,他們都不後悔,因為孩子找到了。

《論語》有言「知其不可而為之」,人有鍥而不捨的精神,哪怕知道希望渺茫,還是奮力一搏。
孫律師孩子丟了10年,依舊沒有放棄,尋找孩子的同時也在幫助他人。
章阿姨的女兒丟了20年,儘管不知道女兒長大後的模樣,卻還是開著小麵館,收留更多的尋親家屬。
打拐辦也是如此,儘管工作艱難他們依舊一刻不停歇,只希望每個被拐的人都能回家。
願天下無拐,小洋芋們都能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