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同居在現代社會已經變得司空見慣。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進一步開放,同居這種在舊社會曾經是一種粗暴的侵犯行為已經越來越普遍。
但雖然同居越來越普遍,但生活中還是有很多人無法接受。
我們不能否認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既然有「利」,就必然有「害」。同理,既然有能接受一件事的人,自然也會有不能接受的人。
對於「婚前同居」,確實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我們不能說一種觀點是完全正確的,因為畢竟每個人心裡都有自己的想法,就像莎士比亞說的「一千個觀眾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這足以證明每個人對世界的看法是不一樣的。
最近,蕭美美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她沒有想到的事情。
1.愛的概念
蕭美美是21世紀新青年的典型代表。她欽佩社會上所有新興的思想和趨勢,比如新流行的「婚前試婚」新理論。
她認為這個理論非常合理。只有兩個人在婚前提前進入婚姻狀態,才能儘早發現兩個人之間不合適的地方,這樣才不會浪費彼此的時間。所以,蕭美美對每一個男朋友的同居要求,對任何人都是開放的。
蕭美美的愛情觀是父母無法接受的。他們有傳統觀念。他們認為只有兩個人有把握結婚才能生活在一起,所以他們乾脆對女兒「婚前試愛」的觀念嗤之以鼻。
但他們無法阻止女兒的任性。蕭美美一直很佩服自己的愛情觀。
2.試著婚前戀愛
蕭美美一共談了五個男朋友。無一例外,大家都認同蕭美美的婚前試愛觀,因為覺得不用自己一個人提出來。蕭美美說她想住在一起,這讓他們都很驚訝。
蕭美美的第一個男朋友是她的大學同學。在一起不久,蕭美美和男友提出了婚前戀愛的要求。雖然男友覺得小美美的觀點很新穎,但他覺得自己沒有理由拒絕,於是就答應了,兩人在外面租了房子,開始同居。
雖然他們一開始過得很甜蜜,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矛盾逐漸顯現出來。然而,對於大學生來說,當衝突出現時,首先想到的是分手。
小美美的第二任男友也是她的大學同學,兩人在小美美的要求下同居。但愛情的激情褪去後,生活中的瑣事讓他們越來越無法忍受,於是分手了。
蕭美美的第二個男朋友是她的學長。他們剛在一起的時候住在一起,但是學長不想做得更好。雖然畢業了,但是沒有穩定的工作,這讓蕭美美難以忍受,所以他們的愛情沒有維持多久。
第三個男朋友是畢業後認識蕭美美的男生。他們在一起生活了一個月,但因為工作的原因,他們沒能達成一致。蕭美美覺得自己應該有一份屬於自己的工作,但是男友覺得自己完全有能力支持蕭美美,所以希望蕭美美可以辭職嫁給他。蕭美美無法接受這個想法。她覺得自己不是大學出來當家庭主婦的,所以拒絕了男朋友的要求,和他分手了。
蕭美美的第四個男朋友是一個真正的軟飯男。和小美美在一起後,他完全依賴小美美。因為學歷不是很高,工作也不好找,工資也不多,所以和蕭美美在一起後,他乾脆辭職,完全在家休息,靠蕭美美的工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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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剛開始,小美美覺得反正工資也挺多的,可以承擔兩個人的生活費,就沒說什麼。但是她的男朋友開始變得更糟。他見蕭美美對工作沒有那麼多要求,乾脆打消了再找工作的念頭,待在家裡享受蕭美美的支持。
但是蕭美美漸漸覺得自己厭倦了這種生活,厭倦了這個心軟的男人,於是和他分手了。
蕭美美的第五個男朋友和第四個男朋友簡直就是兩個極端。他是個徹頭徹尾的成功人士。
但是成功的男人不僅僅滿足於擁有一個女人。蕭美美以為自己是他唯一的女人,卻沒想到自己才是那個被「劈腿」的人。
蕭美美第一次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她覺得這樣一個單身的單身漢能自己遇到真是太幸運了。兩人剛在一起的時候,他買了一套小美美喜歡的房子,兩人開始同居。雖然有時候不常來,但蕭美美認為是工作太忙造成的。她從未想過她和一個已婚男人在一起。直到那天,男人的妻子來到門口,這讓蕭美美很震驚。她也立即切斷了與男人的一切聯繫。
3.相親
蕭美美在這次事件後變得更加警惕,所以一直沒有找到男朋友。
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家裡的人忍不住開始擔心小美美。所以當小美美回到家的時候,父母很快就給她安排了相親。雖然蕭美美並不排斥相親,但她覺得自己還沒有到相親的年齡。但是,在父母的期望眼裡,她又不能說不,於是勉強答應了。
蕭美美和對方是在咖啡店認識的。剛到咖啡店的時候,小美美發現了一個乾淨清爽的男人。她對那個男人印象很好,但是沒想到那個人會是她的相親對象,這讓蕭美美大吃一驚,所以她對這個相親對象的感情就變得不那麼排斥了。
兩人互相介紹後,小梅梅從介紹中得知這個男孩叫王志飛。
兩人做了基本介紹後,蕭美美對王志飛有了更好的印象。直到蕭美美說出了自己的感情經歷,兩個人都很滿意對方。
但是當蕭美美告訴王志飛她之前有過五個男朋友的時候,王志飛的臉明顯變冷了。然後他問了蕭美美一個問題,直接導致了相親的失敗。
王志飛問蕭美美是否和五個男朋友一起生活過。蕭美美覺得在這個社會上戀愛同居是一個很常見的問題,所以沒有隱瞞,但沒想到王志飛聽完之後直接告訴蕭美美,她覺得自己很髒,配不上自己。
蕭美美忍不住說:「只是和五個男朋友住在一起,憑什麼說我不幹凈?」
聽完蕭美美的話,王志飛冷冷一笑,接著說道:「我不反對談戀愛,但是我和五個男朋友同居過,我接受不了。我想只要一起生活過,就不會輕易忘記。我無法忍受我後來的妻子還記得她的前男友。」然後他站起來離開了。
聽完王志飛的話,小美美不禁陷入了頹廢。她沒想到自己一直推崇的「婚前試愛」法則會讓別人如此排斥。
後來,蕭美美也認識了很多親戚,但每次聽說蕭美美和很多過時的人同居,男人都選擇了拒絕。
在現代社會,我認為婚前同居已經成為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但是對於一些人來說,還是不能接受的。
尤其是男人,他們似乎無法接受自己未來的妻子之前和別的男人同居過。因此,伴侶的情感體驗對他們來說非常重要。他們在婚前對伴侶的感情經歷了如指掌。
在這篇文章中,小美美被相親對象拒絕,因為她和男朋友住在一起。其實我覺得這樣的事情在現實生活中並不罕見。對於女性來說,社會規則似乎越來越嚴格。在生活中,很少有人不喜歡一個男人,因為他們介意他在結婚前已經同居過。但女人不是。只要他們走錯一步,就會招致很多謾罵和輕視。
男人和女人可能天生不平等。所以作為一個女人,在生活中要更好的保護自己,婚前同居也要有自己的標準。不確定就不能隨便和一個人同居,否則只會傷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