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想了幾天,我也做出了決定,雖然我很愛女友,但是她只是看重錢,如果我給她50萬,那麼她以後肯定會有各種理由找我要錢給她弟弟的,她弟弟就像個無底洞一樣,是填不完的,而且我父母那麼辛苦的賺錢也不容易,於是我決定不跟女友結婚了,也不愛了。
女友從來就沒有替我考慮過,我真的是很失望,然後在第二天的時候,我就把我這些想法告訴了我父母的,不跟她結婚了,她這麼看重錢,那麼她去找過其他好了,後來我父母就給我介紹了另一個女孩子,我也覺得挺好的,而且人家沒有她那麼現實,於是我就答應跟她相處了。
而過了一個星期後,前女友給我打了電話,跟我說:「50萬彩禮能不能給,我弟等著買房呢」,我也不生氣地對她說:「不好意思,15萬娶別人了」,前女友聽了我說的話都驚呆了,而我也不想跟她過多的牽扯,我掛了電話,把有關她的一切都拉黑了。
總結
女主就像個沒有主見的一樣,如果真的是愛這個男孩的話,就不應該聽從父母的話,而且為了自己弟弟的幸福,而失去自己的幸福,這樣真的是好的嗎?
男人在結婚的時候真的是要了解好女方家庭的問題,如果不行,那麼就及時止損,畢竟不是小數目,沒有必要為了個女人,弄的家裡破產,相信自己能夠找到個愛自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