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嫌棄我不懂浪漫,離婚不到一年求我復婚:我想回家了
01
我叫阿傑,今年38歲,事業上算是小有成就,如今在公司做到中層管理的位置。
我認為男人在30歲到40歲就是最好的事業打拚期,不管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家庭,我覺得我都應該花更多的時間在工作上。
但是我的老婆卻不支持也不理解,很多時間只會抱怨我不顧家,不關心她。
我想不通,我賺錢養家難道不是為了生活更好,難道不是顧家的一種嗎。
我們常常因為這樣的事產生矛盾,發生爭吵。
02
老婆叫阿婷,她26歲我28歲的時候結的婚,結婚差不多10年了,婚後生有一個孩子。
說實話,這些年我對她已經很好了,但我不明白為什麼她永遠只懂得索取。
她懷孕的時候,我不管工作多忙,幾乎每晚都會陪她散步或是聊天。
她懷孕後期,我也陪著她上瑜伽課。她生育後,我一有假期就全心全意照顧她們兩母子。
孩子長大了,要上興趣班要花各種開銷,我努力賺錢拿業績。
而她呢,她那份工資只夠自己開銷,偶爾還會從我這裡拿一些。就算是這樣她也從不知足。
她會抱怨我,工作那麼忙,也還是賺那麼一點錢,從來也不懂得製造浪漫,不知道好好陪伴她。
我每個月工資有8千,每季度會拿獎金,年底還有年終獎,一年有將近20萬收入,算是夠我們家還房貸、孩子教育費、過上較為優質生活。我不知道她為什麼還嫌棄我賺得少。
而說到浪漫,我確實沒有浪漫細胞加上本身工作很忙,我覺得都是老夫老妻,過得安穩踏實不好嗎,為什麼要追求所謂的浪漫。
03
只要平常生活有些不順心的事,她必然和和我吵起來,更是扯到那些有的沒的,抱怨浪漫無趣死水般生活。
有一次我實在忍不住,一怒之下我說道,你要找你的浪漫儘管去,可以離婚不阻礙你。
她也不甘示弱,大喊道,離就離。
後來冷靜之後,我承擔自己說的是氣話,但是老婆卻一臉冷漠地堅持要離婚。
當時去民政局路上,我已經拉下臉,儘量和她緩和說道,現在還有機會,沒必要真的離婚。
老婆卻說,外人多的是給我愛和浪漫的人,我和你本就不是一路人。
最終,我們領了離婚證,她也從家裡收拾東西,徹底拋下我和孩子。
04
後來的一個月,她沒有一次來看過孩子,就連我找她,她也從不回復。
時間一天天過去,我也逐漸習慣一個人工作,帶孩子的生活。
只能說是慶幸,孩子很懂事,我和他解釋我和你媽媽是生活不合所以選擇分開,但是爸媽永遠一直愛你。
他點了點頭。平日裡他白天上學,中午我送他到託管班,晚上他會自己回到家。
如果我提前知道自己要加班,也會事先做好飯菜放家裡,如果是臨時,我只好叫上我媽去照顧他。
這樣的日子生活得久了,孩子也慢慢適應,我也越發努力兩邊兼顧。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大概過了大半年,我從別人口中得知了前妻的生活。
原來和我分開後,她就和一個30歲不到的男人走到了一起,還同居了,但不知什麼原因最近兩人分手了。
聽到的時候我心裡絲毫沒有波瀾,對我來說一個拋棄家庭的女人,大半年都不曾看過孩子的人,有什麼值得留戀的。
05
但那之後不久,她聯繫了我,她和我說,她想孩子了,想見見面。
我本想拒絕,但我知道我沒有這個權利,孩子雖說懂事,但我知道他始終會想媽媽。
選了個周末,我帶著孩子一起見了她。孩子沒有想像中那麼興奮,反倒是很平淡,也能感覺出他和他媽媽有了隔閡。
因為孩子,也因為她常常主動找我,所以我們多了聯繫。
前不久,孩子放寒假,前妻和我說,她現在比較空閒,不如多讓她照顧一下吧。
我沒有拒絕的理由,便同意了,她可以每天到家裡照顧孩子,但是晚上要離開,畢竟我們不再是夫妻不可能住在一起。
06
20號那天,是孩子的生日。前妻和我商量著好好給孩子過生日。
她準備了禮物,布置了房子,還做了孩子愛吃的飯菜,定了個蛋糕。
那晚我早早下班提前回到家中。或許是這段時間的相處,孩子開朗了許多,和他媽媽也親近了不少。
那晚我們就像以前那樣,溫馨快樂地度過了孩子的生日。
差不多10點的時候,孩子睡了,該收拾的也收拾了,我和前妻說,有點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但她突然拉著我的手,和我說道「我想回家了,我們復婚吧,為了孩子。」
其實在這之前,我也感覺出前妻的想法,我沒有甩開她的手,有些無奈和嘆息。
她和我說「我知道錯了,曾經我以為浪漫就是愛,但是現在我才知道安穩是多麼幸福,孩子還小,讓我回來照顧他吧。」
聽到這,我動搖了,孩子確實需要人照顧,也需要媽媽,我到底該怎麼做,是否真的和前妻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