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知夏三十多歲,懷了二胎。全家都很高興,婆婆希望她生個兒子,為張家延續香火。
她還沒想好生不生,親媽就找上門來,要她幫忙找那被外婆送走的妹妹。
三十年前,喻靜香生下一對龍鳳胎,可許勝利當時在坐牢。
外婆擔心養不活三個小孩子,便把剛出生的沈明珠送了人。
老太太彌留之際告訴喻靜香真相,找小女兒成了許家頭等大事,也成了喻靜香的心結。
茫茫人海,哪那麼容易。
這樣一來,許知夏的事情更多了。她雖然有自己的小家,但隔三岔五就得回一趟娘家。
要麼父母吵架她去當和事佬,要麼就是弟弟闖禍了她去解決麻煩。
她是出嫁的女兒,卻要做娘家的主,大事小事都得叫她。
用喻靜香的話來說:她是當大姐的,有責任和義務幫弟弟和妹妹。
一句「當大姐的」,捆綁許知夏半生。
三十多年她遊走在婆家和娘家之間,不厭其煩的處理家庭瑣事。
當下最重要的便是找到妹妹,一日沒找到,那喻靜香便會在她耳邊繼續嘮叨下去。
或許是外婆在天有靈,又或許是老天爺可憐許知夏,讓她順利找到妹妹沈明珠。
可沈明珠不肯認他們,被收養後她過得很不錯,養父母愛她。
擁有美滿家庭的她,沒理由去認將她拋棄,沒養過她一天的親生父母。
喻靜香絞盡腦汁的想彌補小女兒:大雨天千里迢迢去送傘,變著法的做好吃的。
在彌補這份愧疚的同時,她還沒忘記磋磨一下大女兒。
想給沈明珠送大頭菜,害怕她不接受,就要許知夏送過去。
得知沈明珠懷孕,想給她買保健品和母嬰用品,自己捨不得花錢,就要許知夏買兩份。
感謝沈家養育女兒長大,就要毫不相干的許知夏好好報答沈家。
心疼沈明珠喪夫還懷著孕,就要許知夏主動照顧沈明珠和未出生的孩子。
喻靜香想的理所當然,要許知夏付出也是理直氣壯,為了滿足自己的愧疚之心,毫無顧忌的磋磨大女兒。
她忽視許知夏也懷著孕,還是高齡孕婦。忘記許知夏還有工作,還有一個上小學的女兒。
更忘記許知夏跟沈明珠根本不熟,除了那層血緣關係,她們沒有任何聯繫。
她心疼小女兒一個人懷著孩子不容易,誰又來心疼高齡孕婦許知夏呢?
看著親媽的嘴臉,三十多年的委屈在頃刻間爆發,許知夏終於拒絕了。
她不想成為喻靜香彌補愧疚的工具,可喻靜香卻對她說:
「你是當大姐的,你得有大局觀念,你不奉獻誰奉獻?」
將生兒育女當劫富濟貧,當老大當提款機,誰家條件好就得多付出。
這是喻靜香的理念,她的養老金補貼了小兒子,拿不出錢彌補小女兒,便去掏空大女兒。
不看付出只看回報,自從找到沈明珠,喻靜香就沒關心過許知夏,到頭來還得道德綁架她。
此時此刻,真的太心疼許知夏了。
看到她一次又一次據理力爭,不惜跟父母撕破臉也不願意當這個「冤大頭」。
才明白,這些年她過得是什麼日子,因為是家中老大為此付出多少。
常有人說,多胎家庭中老大是來報恩的。
因為作為家中的老大,父母對他們寄予厚望,期待她/他能照顧弟弟妹妹,樹立良好的榜樣。
從小就承載著本不屬於她/他的家庭責任感,長大後還得回報父母,照顧弟弟妹妹。
可這種觀念是不公平的,同樣是孩子,為什麼老大就得承擔更多,犧牲更多呢?
作為父母,對待自己的子女應該一視同仁,不能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