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喜》的劇情越來越好看,沈明珠終於決定生下孩子,並做好獨自撫養孩子的準備。
為此她重回工作崗位,拚命攢錢,婆婆送她的名牌鞋和包包變賣,全部用來買金子,以備不時之需。
沈明珠還想給孩子買保險,但小倪媽媽勸沈明珠先別著急,因為孩子還沒出生,倒不如先給家裡的頂樑柱買。
沈明珠便直接給馮建奇的爸爸馮志買了份意外險,沒想到,這無意之舉竟然在後來救了自己和馮家。
沈明珠同意搬回建奇的房子,住在婆家對面。
何麗華開心不已,將祖傳的玉鐲給了沈明珠,直言這鐲子是建奇奶奶傳下來的,當初買時價值10萬,如今早就不止這個價。
沈明珠受寵若驚,趁勢告知她已經回歸工作。她既然已經做好當一名單親媽媽的準備,那也要為孩子的未來考慮。
何麗華雖然不同意,但也知道不能過分強求。
沈明珠在南溪賓館工作,工作輕鬆,環境不錯,上司也照顧她。最重要的是上班能早睡早起,忙起來便不會胡思亂想。
才上半個月的班,沈明珠整個氣色都好很多。
可賓館也有業績指標,沈明珠的任務也不低,於是她想要公公能繼續沖幾萬塊的卡,幫他們部門渡過難關。
何麗華聽到後,立馬不樂意了。她本來就瞧不起沈明珠小門小戶出身,配不上她們那種家庭。也看不起她賓館大堂經理的工作,藉機諷刺她在「倒貼上班」。
婆婆和馮美奇的風涼話,讓沈明珠無地自容,本以為平易近人的公公也會幫忙,誰知馮志也找藉口拒絕。
沈明珠更加堅定,她得自己強大,才有能力養孩子和自己。
可馮志真的是不想辦法,才不肯拿出幾萬塊幫沈明珠嗎?並非如此,而是他也拿不出這些錢出來了。
何麗華常把「我們這種家庭」掛在嘴邊,是因為馮家家大業大,企業在南州排名前幾,有好幾處房產,資產好幾千萬。
何麗華大手一揮就給沈明珠買好幾千的平底鞋,不同顏色的各來一雙。美奇送沈明珠的裙子,也是四位數起步,就別提馮家每日伙食都是燕窩之類的產品。
整個家一天的開銷都好幾千上萬了,拿出三四萬幫兒媳婦完成業績不在話下吧,為什麼馮志不願意呢?
因為他真的沒錢了,馮家只是維持表面上的風光罷了。
明珠發現這一點,還是在她無意間打碎了假玉鐲後。
她無意間打碎了傳家玉鐲,想買個真的瞞過去,但她沒有那麼多錢,就想去首飾店修復好,金鑲玉也不錯。
誰知店裡的老師傅看到玉鐲後,就勸她別修復了,因為鐲子就值幾百塊,而修復要花幾千塊,根本就不值。
聽到老師傅這話,怎麼懵圈了,何麗華可說這是傳家玉,價值十萬呢。
她以為老師傅騙人,可去了幾家店走這麼說,明珠便徹底信了。要不是何麗華拿假鐲子糊弄她,要不就是買鐲子的時候被騙了。
沈明珠覺得這件事沒那麼簡單,直到無意間撞見馮志跟一個陌生年輕女子出入飯店,而女子手上戴著一樣的玉鐲,沈明珠才知道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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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原來公公調包,真鐲子早就到了外室手中。
到底是公公的醜事,沈明珠不敢多言。想暗示一下婆婆,沒想到公公喝酒意外去世。
葬禮上,外室帶著6歲的私生子,手拿遺囑前來,說要分走馮家的遺產。何麗華這才知道,丈夫出軌多年早就有了私生子。
所以建奇去世後,他沒那麼傷心難過,因為他在外還有一個兒子。
何麗華一氣之下中風了,馮家人仰馬翻,亂成一鍋粥,最後還是明珠出面主持大局。
她找來律師跟外室打官司,律師卻告訴她馮家帳面上只剩下幾千塊的資金。
原來公公投資失敗,資產和房子都拿去填補了虧空,馮家早就沒錢了,是公公一直在變賣家產來維持馮家的日常開銷。
外室本不信馮家沒錢,可白紙黑字在那她也沒有辦法,最後拿走馮志生前給她買的房子一走了之。
公公去世,公司破產,沈明珠的生活更難了。
她一個人挺著大肚子,不僅要照顧自己,還得照顧中風的婆婆,好在養母和生母都來幫她,姐姐和弟弟也都力所能及提供幫助。
在沈明珠最苦難的時刻,理賠下來了,他們得到一筆不錯的賠償金。
後來沈明珠生了個女兒,為了更好的照顧婆婆和女兒,用賠償金開了家小店,讓生活逐漸走向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