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了!《四喜》結局全雷點:給小三洗白,私生子分走一半遺產
當然,沈明珠做這些不算什麼,頂多說她「聖母心」泛濫,人太善良好拿捏,其實更迷惑的當屬於小三丁虹。
見何麗華時丁虹怎麼說的來著,說她沒要求馮志離婚,沒要馮小志入族譜,老老實實沒來破壞家庭,她也算是有良心。
於是丁虹便有「良心小三」的稱呼,起初以為這只是戲謔,沒想到這丁虹當真是有「良心」啊。

看到工廠和房子都被查封,沈明珠跟馮美奇因為錢焦頭爛額,她竟然良心發現把老馮獎勵她生兒子的一套商鋪給賣了,分了22萬給馮美奇。
所以丁虹帶著孩子鬧一通,搭進去22萬,被馮美奇打了一頓,就為了那5萬的保險賠償金和一句「公平」?
真是大開眼界,第一次見到小三主動分給原配一半家產,只讓私生子拿走5萬保險金遺產,還有比這更離譜的劇情嗎?

更離譜的是,馮美奇竟然接納了小三和私生子弟弟。跟私生子弟弟相處了幾天,她竟然同情這個弟弟,覺得他也很可憐。
後來甚至覺得丁虹也不容易,還交換了聯繫方式。看這樣子以後還會來往,馮美奇還會對弟弟越來越好。
強行被小三洗白,讓小三跟原配家庭和解,這樣的劇情既離譜又很沒意思,現實中原配估計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小三和私生子吧。

小三的劇情告一段落,想著故事到此應該要完結了,接下來就是生孩子然後一起包餃子。
誰料,編劇非要湊個「四喜」,讓富家女馮美奇未婚先孕了。
這一段真的沒有任何徵兆,馮美奇跟人一夜情都沒有任何劇情暗示,突然就懷孕,還沒留下聯繫方式,還非要生下來。

所以,《四喜》不是什麼新生之喜、重逢之喜、新婚之喜、生活驚喜,而是沈明珠、許知夏、袁碧晨、馮美奇四人有「喜」。
這部劇是我這幾年看過的最歹毒的催生劇了,哪有什麼驚喜,全是驚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