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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請「油模」被叫停,到底誰越界了?

2025-12-13 20:12     昀澤     9002

12月11日,江門一家美孚加油站搞「雙十二」促銷,請來幾位衣著清涼的女模特站在加油機旁「助陣」。

結果車流沒斷,爭議先炸。

有人拍照打卡,有人怒斥低俗,執法部門當天就到場叫停,理由很明確:涉嫌違反《廣告法》,違背社會良好風尚。

加油站請「油模」被叫停,到底誰越界了?

可網友吵翻了天。

有人說:「大街上穿得少的多了,憑啥只管加油站?」還有人調侃:「別上綱上線,不如關心模特會不會感冒。」更有人反問:「車展都有車模,加油就不能有『油模』?」

乍一聽,好像挺有道理。可細想,問題恰恰出在「場合」二字。

加油站請「油模」被叫停,到底誰越界了?

加油站不是商場,更不是車展

它是國家明確定義的,易燃易爆高危作業場所,操作規範、安全距離、人員專注度,樣樣關乎生死。你讓車主一邊盯著油表,一邊瞄著模特擺pose,萬一走神加錯油、漏拔槍、甚至靜電起火,誰來負責?

這不是「分散注意力」那麼簡單,而是拿公共安全開玩笑。

再說「公序良俗」。

加油站請「油模」被叫停,到底誰越界了?

法律不是管你穿什麼,而是管你在什麼場合、以什麼目的展示身體。車展是封閉展場,觀眾主動前往;而加油站是公共服務空間,路過的孩子、老人、上班族都可能看到。

把女性身體當作引流工具,用曖昧姿態配「今天你加油了嗎」的文案,本質上是一種將公共領域情色化的營銷套路

有人辯解:「這是穿衣自由!」

可自由從來不是無邊界的。個人穿弔帶逛街,是私域選擇;企業僱傭特定人員、以暴露裝扮進行商業推廣,是公域行為。前者關乎權利,後者涉及責任。不能因為「別人也這樣」,就合理化不當營銷。

加油站請「油模」被叫停,到底誰越界了?

律師說得清楚:《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明令禁止「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宣傳。廣西此前就有類似案例,加油站請比基尼模特送紙巾,被直接叫停。這不是「小題大做」,而是守住底線。

更諷刺的是,即便被叫停,當天加油車輛依然排長龍。這說明什麼?

大家不是衝著「油模」來的,而是衝著油價優惠來的。所謂「引流效果」,不過是把正常客流包裝成「圍觀效應」。真要靠脫衣服才能賣油,那品牌得多沒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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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網易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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