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七年後離婚,妻子讓我給她一套房換兒子撫養權,我給她一巴掌
婚後小芳辭職和我一起經營麵館,小芳負責管帳,我負責接待客人。
本來我非常信任小芳,自從小芳管帳後,我從來沒清帳,直到三年後的一天,有個供貨商來我這裡結帳,我對帳後才發現錢少了10多萬,後來我把這事告訴給了小芳,沒想到小芳承認了,這十萬都給了她爸媽,當時為這事我和她吵了起來。
我不反對小芳孝順她父母,但不能瞞著我給養老費啊。當時我們為了這事差點離婚了,後來小芳保證不會再私自拿錢,我就原諒了她。
結婚的第5年,小芳生了一個大胖兒子,俗話說母貧子貴,自從我爸抱上孫子後,我爸媽更加寵著小芳了,這讓小芳又不老實起來。
小芳有個弟弟,也就是我小舅子,高中沒念完就出來打工,這些年小舅子前後也處了好幾個對象,不過由於小舅子沒買房,所以這些對象都跟他分手了。
兒子兩歲那年,有天小舅子來找我借錢買房,我當時答應贊助他5萬,沒想到小舅子要我借給他20萬,而且還不想寫借條,我當時就拒絕了小舅子,小舅子跟我吵了一架,後來生氣走了。
我沒想到半個月後,小舅子居然買了一套房,我當時就覺得納悶,小舅子怎麼突然就有錢買房呢?

我越想越不對勁,趕緊把我名下的銀行卡查了一遍,發現我有張卡上少了30萬。
我立馬就明白了,肯定是小芳偷了錢,要不然小舅子哪有錢買房。
明明是小芳錯在先,沒想到小芳反倒責備我:誰讓你不借錢給我弟弟買房,我只能出此下策。我並不是不幫小舅子,可他借20萬不寫借條,我怎敢借給他?
小芳卻不在乎,她說這不叫偷錢,這三十萬是我倆的共同財產,小芳說她有權支配。沒想到我娶了這麼一個不講道理的女人,這件事讓我堅定了離婚的念頭。
如今我提出離婚,小芳居然厚著臉皮提要求,她說兒子這麼小,就算離婚,兒子也會跟著她,如果我想要兒子的撫養權,就給她一套房子。
這是一個多麼貪心的女人,我狠狠的給了她一巴掌,並把她攆走了,如今我在想,我怎麼做才能夠讓這個女人少分點錢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