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AA,同住一年房租2萬,妻子:離婚,不想幫你養父母兒子
考慮到房子是老公的,兒子也跟著一起住,楊彤自然不好不管。只是老公卻把這一切全都推給她,繼子的學費生活費,楊彤也要負責。
而更讓楊彤生氣的是,她幫著老公養父母兒子的時候,老公卻跟她斤斤計較,要求她付一年房租2萬,還說這個費用已經低於市場價。

03、妻子:離婚,不想幫你養父母兒子
老公一副你占了大便宜的口吻,讓楊彤惡寒。老公公事公辦要收取2萬房租的行為,更讓楊彤很是不快。她跟老公理論,老公還不以為然地說,誰讓房子是我的,我有這個權利和資格。
楊彤回娘家訴苦,父母卻勸她三思,說楊彤再離婚就是三婚了,三婚的女人,沒人再願意娶回家。而楊彤也沒有婚前房子,再離婚回娘家長住,哥嫂也不會有好臉色看。
父母的擔憂,楊彤可以理解。只是為了有個容身之處就得委曲求全,楊彤實在不願意。楊彤下定了決心,哪怕離婚後,自己帶著孩子租房住,父母不同意也改變不了她。
想明白了這一點,楊彤直接跟老公提出離婚。老公以為她是嚇唬人的。畢竟一個離過兩次婚,還帶著一個兒子的女人,沒人會願意娶。
楊彤告訴老公,哪怕離婚帶著兒子過一輩子,也不想陪著一個自私自利的男人一輩子,更不想再幫你養父母兒子。
女人,什麼時候醒悟都不晚。因為你醒悟了,才能及時止損。雖然付出的代理不低,但卻好過委曲求全一輩子。
今日話題:
你支持楊彤再次離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