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山與海:方婉之與高翔合作賣唱!才知她為啥不追究劉柱性騷擾
說干就干,方婉之找到高翔,跟他租了一套音響設備,高翔白天要用設備在學校做宣傳,晚上正好可以借給她們用,方婉之還挺會做人情,在燒烤店唱歌的時候,還不忘給高翔的學校打打廣告,幫他招攬學生。
就這麼乾了三天假期,三個人一分錢,每人到手九百一,燒烤店老闆還每人給了兩個紅包,方婉之拿著那些錢,眼睛都亮了。

這是她來深圳之後,第一次靠自己的本事賺到錢,雖然不多,但對她來說,比什麼都重要,她終於在這個城市裡,找到了那麼一點點屬於自己的價值。
可日子從來不會一帆風順,食堂老闆的兒子劉柱,一直對方婉之有意思。這事誰都看得出來,方婉之自己也知道。可她能怎麼辦?劉柱他爸是承包食堂的老闆,得罪不起,她只能小心翼翼地躲著,能不單獨相處就不單獨相處。

有一次,兩個人一起去買菜,劉柱一路上都在顯擺,說他上班十年攢了多少錢,說他爸媽對兒媳婦有什麼要求,方婉之聽在耳朵里,只能陪著笑臉,說以後遇到合適的姑娘一定給他介紹,這話說得夠明白了吧?可劉柱壓根沒往心裡去。
直到那天晚上,劉柱喝了酒,趁著酒勁,一把抱住了方婉之。

方婉之嚇得魂都快沒了。她拚命掙扎,狠狠踩了劉柱一腳,然後逃到廚房裡,反手就把門鎖上了。可劉柱還是追了過來,在外面不停地敲門。方婉之抓起一把菜刀,死死攥在手裡,渾身都在發抖。
如果不是劉大爺及時趕來,把劉柱罵走,她真不知道那天晚上會發生什麼。

可她能怎麼辦?報警?舉報劉柱騷擾她?那她就得失去這份工作,就得重新回到那種在人才市場裡到處碰壁的日子,就得讓孟思遠知道,她在深圳過得一點都不好。
她不能,她寧可把所有的委屈都咽下去,寧可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也要留下來,不是為了證明什麼,只是想用自己的方式,在這個城市裡活下去。

後來高翔知道這事,氣得不行,可方婉之只是搖搖頭,說算了,她還要跟高翔合作,還要繼續唱歌賺錢,還要攢夠那一年之約的本錢,她沒有時間去計較,也沒有資格去計較。

這就是方婉之,曾經的玉縣公主,如今在深圳的煙火里,一點一點地打磨自己。她跪下去過,被人欺負過,委屈過,也哭過,可她從來都沒想過放棄。

因為方靜妤教過她,真正可敬的人,是用自己的雙手證明自己價值的人。而她,正在用自己的方式,變成那樣的人。

那個一年之約,還剩下很多日子,可方婉之已經知道,自己一定能留下來,不是因為有人幫她,而是因為她終於明白——哪怕是從山溝里走出來的孩子,也能在這個城市裡,長成一棵屬於自己的大樹。#我的山與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