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山與海》:方婉之借給楊輝五千塊,她的好心卻害苦了孟思遠
第二層,是孟思遠心裡頭對方婉之一直有愧,之前因為那場誤會,孟思遠冤枉了方婉之,雖然事後他去學校、去深圳,想方設法彌補,但方婉之心裡頭覺得連累了養父,鐵了心要留在深圳打工,不願再回去讀書,孟思遠看著女兒這樣,心裡頭那個難受勁兒就別提了,他跟方靜妤一輩子沒孩子,把方婉之當親生的疼,特別是方靜妤,臨走了還放心不下這個女兒,孟思遠覺得對不起方靜妤,也對不起方婉之,總想著能多彌補一點是一點。

所以你看,孟思遠這態度就軟了,只要神仙頂那些人來找他辦的事兒,不是太出格,他基本上能幫就幫,就當是為女兒積點德,也是想緩和一下父女關係,本來這也沒什麼,辦幾件事兒,不違反原則就行,可現在問題來了,方婉之這五千塊錢一給,事情的性質就變了。

以前是辦事兒,現在是給錢,而且方婉之人遠在深圳,那些人找不著她,最後這股勁兒全使到孟思遠身上了,今天這個來借錢,明天那個來要錢,後天那個又說家裡困難,你得管,孟思遠怎麼辦他要是拒絕,人家就說你閨女都給我們家孩子錢了,你怎麼這麼不近人情他要是不拒絕,這口子一開,以後就沒完沒了了。

說到底,這事兒壞就壞在一個度上,老話說救急不救窮,幫笨不幫懶,方婉之心是好的,但到底還是年輕,想得太簡單了,她以為給楊輝錢是幫他一把,成全一個孩子的前程,可她忘了,神仙頂不止楊輝一個人,那地方窮,出路少,人窮志短的時候,眼裡頭就只剩錢了,你幫了一個,剩下的人不會覺得你善良,他們只會覺得你手裡有,你該給,今天給這個五百,明天就得給那個一千,你給不過來,他們就覺得你偏心,就覺得你欠他們的。

方婉之這五千塊錢,托舉了楊輝一個人,卻喂大了神仙頂一群人的胃口,這群人的貪慾被勾起來以後,遠在深圳的方婉之倒是清凈了,可苦了在縣裡工作的孟思遠,他一個幹部,天天被人拿親戚情分來綁架,推不掉躲不開,里外不是人。

孟思遠是個有原則的人,可他也有軟肋,他的軟肋就是對方婉之的愧疚,對亡妻方靜妤的愧疚,這份愧疚讓他沒法對神仙頂那些人太硬氣,可越是退讓,那些人就越得寸進尺,方婉之至死都不會知道,她那筆好心寄出去的錢,最後砸在了養父身上,她以為自己在托舉外甥,卻不知道,這世上有些人的貪心,是托不住的,自己那點好心,最後成了養父脖子上的一根繩子,越勒越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