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拼多多、美團、京東、餓了麼(現淘寶閃購)、抖音、淘寶、天貓等7家電商平台開出總計35.97億元的巨額罰單,這是《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監管部門開出的史上最大罰單。監管部門為什麼給7家電商平台開出大額罰單?這對今後的網絡餐飲行業有什麼影響?種種疑問還要從一個生日蛋糕:「幽靈外賣」,找不到實體店鋪的這個外賣蛋糕說起。
事件起因
案件的線索始於2025年7月,北京一位居民劉先生在某平台購買的生日蛋糕上,竟插著不能食用的玫瑰花。劉先生認為商家用非食品原料製作食品,存在安全隱患,要求賠償無果進行了投訴。該街道市場監管所接到轄區內投訴舉報,迅速響應並處理。在對被訴主體註冊地址進行現場核查時,詢問物業和周邊居民都沒找到這家蛋糕店,在對店鋪上傳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核實時,發現食品經營許可證上的『日常監督管理人員』也不認識,並且在內部系統中查不到,這就基本判斷了是假證。執法人員調查發現,該店鋪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系偽造,且沒有線下實體店。
一塊蛋糕牽出黑產鏈條
隨著調查深入,一條完整的「幽靈外賣」黑色產業鏈浮出水面:
1 「幽靈店鋪」泛濫:
電商平台未依法履行資質審查義務,放任偽造或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商家上線。這些店鋪沒有實體店,甚至隱藏在居民樓或廁所隔間,被稱為「幽靈店鋪」。這些「幽靈店鋪」是電商平台上偽造或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違法入網食品經營者,往往居無定所,查無實人。此次共挖出此類店鋪6.7萬餘家。
2 違規「轉單」成風
但蛋糕究竟是哪裡製作出來的?為查清這個問題,執法人員下單購買多個蛋糕,並進行追蹤。以其中一例來做實驗說明,執法人員在外賣平台下單購買的一個6寸高檔奶油蛋糕,實際支付252.4元。「幽靈店鋪」將此訂單在「轉單寶」平台掛單出售,商家在轉單池裡競拍訂單,三家接單店鋪分別出價:100元、90元、80元,最後報價最低的80元商家中標來製作蛋糕。「幽靈店鋪」收取122元,外賣平台收取服務費50.4元,實際製作蛋糕的店鋪支付轉單寶服務費3.2元後,包括快遞費在內共收76.8元。中間的巨大差價被「幽靈店鋪」和平台攫取,而消費者對此毫不知情,食品安全和知情權受到嚴重侵害。
此圖為商家在轉單池裡競拍訂單接單
至此,一條關於蛋糕的「幽靈外賣」黑色產業鏈浮出水面:電商平台未依法履行資質審查義務,放任縱容偽造或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幽靈店鋪」上線開展餐飲外賣活動;「幽靈店鋪」並不親自製作,而是將訂單轉包給其他蛋糕店鋪進行製作配送。由於蛋糕具有特殊性,消費者大多數時候不要求即時配送,而是採取提前預定製,到消費者手中有時間和空間,所以給轉單操作留出了「時間窗口」。
此圖為幽靈外賣黑色產業鏈示意圖
查處內幕細節通報
《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明確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不得將訂單委託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製作。但轉單平台像一個蛋糕「黑市」,平台允許「幽靈店鋪」上線經營架空了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監管的種種規則。轉單式『幽靈外賣』是一種更隱蔽、更具危害性的新型亂象,是平台與第三方轉單平台合謀,無視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2025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接到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緊急報告。在掌握『幽靈外賣』運作模式後,專案組立即部署對轉單寶平台和安徽尋夢平台進行突擊調查,發現拼多多、美團、京東、餓了麼、抖音、淘寶、天貓等7家電商平台均牽涉其中。」執法人員說,7家電商平台共查出超過360萬個轉單蛋糕訂單,查實67604家「幽靈店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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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幽靈店鋪」黑色產業鏈條具有很強完整性
電商平台與轉單平台相互勾連,形成完整的違法產業鏈條,為幽靈店鋪批量上線、違規轉單提供了技術支撐和交易場所。數量如此之多,『幽靈外賣』鏈條如此隱秘。其實是各個平台沒有把住核驗審查的關口,依據電子商務法第二十七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繫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並定期核驗更新。執法人員辦案中發現,有些假證簡直假得離譜:北京海淀區的商戶,發證機關竟然是「海州區市場監管局」,加蓋的是「南充市」的公章。有外賣平台工作人員說:「我們要是審得太嚴,店鋪就去其他平台了。」這是公然將商業利益凌駕於食品安全之上,在商業利益面前,人性何在?
此圖為貨不對板的假經營許可證書,北京海淀區的商戶,而加蓋的是「南充市」的公章。
由於平台審核不嚴,滋生出偽造冒用入駐資料、違規過審的團伙。「他們像工廠流水線一樣,一環扣一環地運作。」據市場監管局行政執法人員透露,「上游的人專門去搞『料子』,也就是別人開網店用的身份證照片、營業執照、許可證件等材料;中間有一幫人,熟悉平台規則,負責『來料加工』,知道章該怎麼蓋、用什麼字體、怎麼一點點修改;下游還有跑腿接活的,專門做『包過審』的買賣,收個八九十元錢,註冊、傳圖、盯審核全包。此前曾查實,有經營主體藉助這類違規服務,註冊了570多家假店。」
7大平台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給轉單平台開了接口。調查發現,7家電商平台均與轉單平台簽訂合作協議,明知或應知轉單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但未採取必要措施。
「『轉單』本身是中性的商業模式,在許多領域和場景具有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的合理性。但是,如果只要把單轉出去,就可以不再承擔任何責任,那麼,轉單就會成為逃避監管、規避責任的通道和方式。但是在餐飲經營行業,我國法律法規有嚴格的、強制的市場進入許可規定,明確禁止轉單。可見,涉案的轉單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監管規定,滋生著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而且,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轉單,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同時還伴隨著消費者的個人信息泄露。
最終處罰
市場監管總局對7家電商平台處以罰沒款共計35.9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