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給我姐10萬買車,如今老婆讓我媽每月給三千還房貸,我媽拒絕
老婆說為了公平起見,她讓我爸媽每個月給3000還房貸。
我媽不同意,因為要還房貸的這套房是老婆婚前買的,當初我們兩家訂婚的時候,我媽就特意說了,如果婚後老婆讓我幫忙還房貸,那麼房子就要加我的名。
老婆不樂意了,她說就算這房不加我的名,房子也會留給我們的兒子。
我媽擔心老婆會把房子給她弟弟,要知道她弟弟因為沒房子,都談吹了好幾個對象。
如今老婆和爸媽翻臉,也徹底不來往,我夾在中間挺難受。
在我看來,不管父母幫哪個子女,那都是父母的事,做子女的不應該左右父母的決定,更不應該去埋怨父母,你們覺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