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中應該及時止損的時刻
很喜歡一個詞,及時止損。
說起來,在一段關係中,總有太多的人,明知道對方不是良人,也依舊還是不願意放棄,明知道堅持不會有意義,依舊還是心存幻想。
各種自欺欺人,為對方找藉口,總覺得此刻不好,以後一定會變好。
可是,如果一個人當下都不愛我們,只會讓我們覺得特別的痛苦,讓我們覺得人生無望,我們又怎麼敢指望,他能夠給我們一個未來。
一直置身於那樣一段感情,清醒的沉淪,到最後,那終究只會讓自己越陷越深,失去更多。
人生中,確實有一些人,有一些關係,值得我們好好珍惜,用心延續,但是卻也並不是所有的人,所有的關係,都同樣值得我們如此。
當一個人並不值得,我們真的不該一直繼續,只應該及時收回自己的心。


自己特別用心,根本得不到回應。
愛與被愛,如果剛好可以同時發生,在我們主動靠近一個人時,對方也恰好向我們靠近,這當然是一件非常不錯的事情,相互都會覺得很舒心,一點都不會覺得累。
但是大多時候,在一段感情中,兩個人卻根本就做不到那麼的同頻。
總需要有一個人先主動,去主動靠近,主動表達自己的心意。
其實,當我們對一個人有意思,我們也不必想著,一定要是對方先主動,自己完全可以先主動起來,去主動找對方,看看對方究竟是怎樣的意思。
自己先主動,那並不是輸,也並沒有什麼丟人的,反而只會顯得很勇敢。
當然,在我們主動了,各種打聽對方的事,各種關心對方,各種積極尋找著話題之後,如果對方明顯對我們很熱情,在給予我們回應,一副同樣對我們有意思的樣子,我們就只管繼續。
很明顯,那個人是對我們有意的,也願意和我們開展一段關係。
主動的時候,我們都會希望會是這樣的結果,但是卻也總有那麼一些時候,任憑我們主動了好長一段時間,拿出了自己滿滿的誠意,對方也並沒有半點想要來到我們身邊的意願。
實在不喜歡我們,連消息都不願回,不把我們的心思當回事的人,我們也不必一直卑微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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