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雲飛,在我四歲的時候我周圍的所有人都說我的父親不要我了,他有了新的家庭有了孩子生活幸福讓我不要去打擾他的生活,當時我聽了這個話之後,我就非常的傷心,因為我覺得,如果是把我生下來不養我的話就是非常的不負責任,如果是把我生下來就要盡到養我的義務,要不然怎麼稱之為我的父親,我一個人的生活,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後面是實在沒有辦法了,我就只能到處流浪,那個時候的我真的要多悽慘有多悽慘,我身上的衣服也沒有一塊地方是全的,也已經很久沒有吃東西了,有時候會路過好心人會給我買一點吃的,我的肚子才能夠吃上一點東西,然後又開始了為下一頓考慮的時間了,雖然他們可憐我,但是不可能一直給我買東西吃,其實我已經非常的感動了,畢竟我在外面還是經歷了很多的,我經常看到有人吃剩的外賣盒子,別人如果是不吃的話,我就會讓他把外賣盒子裡剩下的東西給我。
這樣我才能吃上一點東西,每天我就是這樣渾渾噩噩地過著日子,那段苦命的生活只有我自己清楚我是怎麼過來的,平時也都是吃不飽穿不暖,每天都要為第二天的生活發愁,後來我被一位叔叔收養,剛開始的時候對我其實非常不錯的,因為我是他們家唯一的孩子,他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我的身上,然後我就在這個家裡面幸福的生活著,他們對我也是非常好,平時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全部都會給我留著,也會給我買很多好看的漂亮衣服,我感覺我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然後我想著我的叔叔 對我這麼好,我以後長大了,一定不能辜負他們對我的期望,我要讓他們的生活也過得輕鬆一點,然後生活不要那麼累,後來在我十歲那年他們有了自己的孩子,從那以後我的生活又陷入了無邊的黑暗。每天要給全家人做飯而我卻是不被允許上桌吃飯的等他們吃完後我才可以吃。甚至有時好幾天也吃不上飯,原本我住的房間也有了新的主人,我的房間則是院子裡的小房子,我的童年就這樣度過。長大成人後,我選擇外出打拚,在朋友的幫助下參加了工作。
工作以後,我喜歡上了一個女孩她叫李彤,是許多男生的心儀對象。在聊天中得知她的家境殷實。內心自卑的我覺得自己配不上她,但是她總是有意無意的找我談話,我鼓起勇氣和她表白如願的收穫了愛情。和普通的情侶一樣,在我們交往一年的時候我見了她的父母。她的父母對我很好時不時地讓我去吃飯。
相戀的第二年我們準備結婚,在討論婚事時,她的父親說:「小伙子啊,你剛參加工作不久沒存多少積蓄。在婚禮其他方面我們都可以出錢來操辦。可是在彩禮方面我們無法替你分擔,因為是你要娶妻而不是我,你拿出八萬就可以了,其他的你無需擔心。」我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對我來說這是一筆巨款。我無法抬頭直視彤彤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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