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和兒媳家人商量婚事,還好兒媳家只要6萬彩禮,不過兒媳說要有一套房當婚房。
為了兒子的婚姻大事,我只好再次找女兒幫忙,讓女婿借套房給兒子當婚房。
我想著反正女婿家拆遷分了好幾套房,借一套房又何妨?
女兒一聽說她弟弟要結婚,立馬答應了,可女婿不同意。
原來這麼多年女婿一直對女兒有意見,說女兒顧娘家,還說我兒子是「扶弟魔」。這次女婿藉機發難,要跟女兒鬧離婚。
我承認我是一個自私的母親,在這之前從來只想著兒子。現在我想明白了,女兒過的也不容易,她為我們這家付出夠多了,我不能因為兒子的婚事,毀了女兒的幸福。
我養了兒子這麼多年,已經盡到我的本分,至於兒子沒能力結婚,那是他沒本事。我希望兒子能夠明白這個道理:靠人靠己不如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