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媒報道,6月14日,台灣女星柯以柔與廚師丈夫郭宗坤的離婚官司二審宣判。
柯以柔與丈夫的離婚官司在一判時判准雙方離婚,並因為郭宗坤違反了忠誠義務,須向柯以柔賠償40萬元。郭宗坤駁回上訴之後,二審仍然維持原判准許離婚,郭宗坤仍然要賠償40萬元。如果雙方對審判結果有不滿,仍然可以繼續上訴。
二人從在社交平台上頻繁秀恩愛到如今對簿公堂,讓人唏噓不已。網友們在感嘆的同時也為柯以柔感到不值,認為她所託非良人,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爛。
柯以柔1979年出生在台北,出生在以賣水果為生的家庭里。柯以柔受到父母的影響,從小懂事聽話,據說在10歲就開始幫父母算帳、賣水果。她又因為皮膚光滑、面容嬌美,像水果一樣甜美可愛,被人稱為「水果妹」。
柯以柔出落得亭亭玉立,成為了父母水果店的「活招牌」。後來因為一些機緣巧合,柯以柔進入了娛樂圈發展,憑藉著甜美的樣貌與傲人的身材逐漸收攬人氣。
可誰也沒想到,前途大好的女明星卻戀上了處處都不如她的日料店長郭宗坤。
2011年6月18日,三十齣頭的柯以柔嫁給了郭宗坤。
柯以柔說二人是因為錄製美食節目而結識的,郭宗坤還是自己的粉絲。據知情人爆料,二人認識不到半年就匆匆閃婚,似乎是墜入了愛河。
二人在登記結婚後還對著鏡頭親吻大秀恩愛,想必柯以柔在嫁給郭宗坤時真的以為自己的幸福要來臨了。
郭宗坤還在結婚時立下承諾,婚後他的所有財產都交給柯以柔來打理,自己每個月只需要5000台幣(約1100人民幣)就足夠了。
在結婚時郭宗坤還說希望柯以柔能為自己生4個孩子,柯以柔為了滿足他,在8年內生下了三個孩子。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