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導演王一淳實名舉報徐崢、寧浩等人創辦的歡喜傳媒存在稅務虛假抵扣的現象,動態一發出迅速引起網友們的熱議與關注。
王一淳透露2019年時,她與歡喜傳媒達成合作意向,約定由歡喜傳媒出資,王一淳出面成立承製公司,收取0承製費來完成她的創作。
原本事情還是按照計劃進行,歡喜傳媒在2020年5月向王一淳打款551萬元,可沒想到的是,2020年6月8日,歡喜傳媒的項目負責人突然告知王一淳需要將項目暫停,並讓她將剩下的錢返還。
王一淳因不滿對方的決定,拒絕暫停的要求,於是歡喜傳媒將她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王一淳需要返還歡喜傳媒561萬元,等於說是她不僅白乾了一年活兒,沒有拿到一分錢,還要倒賠給歡喜傳媒129萬元,如果她不返還錢財,劇本的版權就會歸對方所有。
從王一淳的言語中能夠感受到她心中的不滿和沮喪,這樣的事情不管發生在誰的身上,都會感到難受。
就在王一淳以為事情會這樣結束的時候,她收到了稅務局的通知,通知表示王一淳在收到歡喜傳媒的551萬元打款時,公司開具了發票,但公司收到退款時,卻並沒有返還發票。因此王一淳需要承擔100多萬元的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歡喜傳媒的這種行為是涉嫌偷稅漏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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