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兒子沒領證被婆婆當傭人,「除非你不要彩禮和房子,就結婚」

2022-06-15     言諾     6493

生了兒子沒領證被婆婆當傭人,「除非你不要彩禮和房子,就結婚」

婚姻有兩種,一種叫搭夥,一種叫餘生。

有感情的兩個人結了婚,就會覺得後半生很幸福,沒有感情的兩個人結了婚,單純的只是為了過日子,傳宗接代,這種婚姻一般都不會幸福。

愛情是婚姻的基礎,擁有愛情的婚姻才能夠很好地繼續下去,愛情這個東西是互相的,女人不能一廂情願,更不能在沒有領證的情況下就為對方生兒育女。

結婚是一件很嚴謹的事情,是兩個新人和兩個家庭的結合,不能草草了事,需要雙方父母坐在一起討論彩禮的各種事宜,如果在還沒有領證的情況下就住到男方家裡,就會被認為是倒貼行為,更得不到婆家人的尊重。

生了兒子沒領證被婆婆當傭人,「除非你不要彩禮和房子,就結婚」

1.

小媛和志勇認識不到兩年,就發現自己意外懷孕了,志勇是個做快遞的,每個月掙不到什麼錢,但是發誓會給小媛好的生活,所以,小媛就把孩子生了下來。

生了孩子之後,小媛就一直沒有出去上班,和志勇住在一起,每天做做飯,帶著孩子。

但是,城裡的生活壓力太大,志勇每個月掙的錢要交房租,養孩子,根本就不夠用,即使小媛再節省,每個月的開銷也超出了志勇的能力範圍。

沒過多久,志勇就讓小媛先住到婆家去,婆婆會幫忙帶孩子,也比較省錢,每個月他都會固定打兩千塊錢回去。

其實,小媛是不想在還沒有領證結婚的情況下,就帶著孩子住到婆家去的,但是,娘家那邊就更不能去,小媛也是很為難,跟志勇說,「要不然你先上我家提親,咱們先領證,把孩子戶口給上了,這樣我住到你家也名正言順。」

沒想到,志勇卻說,「提親不得要彩禮嗎?我現在哪來的錢付彩禮?結婚的事過段時間再說。」

生了兒子沒領證被婆婆當傭人,「除非你不要彩禮和房子,就結婚」

小媛已經生了他的兒子,不管領證不領證,以後都只能嫁給他,如果現在要領證,那麼就得鬆口不要彩禮,對於這一點,志勇想的很明白,反正他現在是不太想領證。

對於女人而言,未婚生子是非常吃虧的一件事情,男人可以用孩子來綁著你,爭取自己的利益,作為母親,你卻不能狠心丟下孩子,只能被男方吃的死死的。

沒辦法,小媛最後只好帶著兒子住到了婆家去,剛開始的時候,公公婆婆對她都還算客氣,越到後面,婆婆就對她越不客氣。

家裡的事情經常會使喚她去做,而且還理所當然把她當成家裡的保姆,在外人面前不給她一點面子,還經常當著親戚朋友的面說小媛是倒貼過來的。

2.

聽到婆婆說這些的時候,小媛的心裡很難受,就會打電話給志勇,向他訴苦,然而,志勇卻沒有任何安慰,敷衍了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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