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6月14日,台灣女星柯以柔與廚師丈夫郭宗坤的失婚官司二審宣判。
柯以柔與丈夫的失婚官司在一判時判準雙方失婚,並因為郭宗坤違反了忠誠義務,須向柯以柔賠償40萬元。郭宗坤駁回上訴之後,二審仍然維持原判準許失婚,郭宗坤仍然要賠償40萬元。如果雙方對審判結果有不滿,仍然可以繼續上訴。
二人從在社交平臺上頻繁秀恩愛到如今對簿公堂,讓人唏噓不已。網友們在感嘆的同時也為柯以柔感到不值,認為她所託非良人,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爛。
柯以柔1979年出生在臺北,出生在以賣水果為生的家庭里。柯以柔受到父母的影響,從小懂事聽話,據說在10歲就開始幫父母算賬、賣水果。她又因為皮膚光滑、面容嬌美,像水果一樣甜美可愛,被人稱為「水果妹」。
柯以柔出落得亭亭玉立,成為了父母水果店的「活招牌」。後來因為一些機緣巧合,柯以柔進入了娛樂圈發展,憑借著甜美的樣貌與傲人的身材逐漸收攬人氣。
可誰也沒想到,前途大好的女明星卻戀上了處處都不如她的日料店長郭宗坤。
2011年6月18日,三十齣頭的柯以柔嫁給了郭宗坤。
柯以柔說二人是因為錄制美食節目而結識的,郭宗坤還是自己的粉絲。據知情人爆料,二人認識不到半年就匆匆閃婚,似乎是墜入了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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