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離婚要房子和女兒,丈夫:法院見,還得給我精神損失費20萬元

2021-12-04     昀澤     5035

「王哥」面對欺騙自己的妻子,感覺妻子很噁心,做出了離婚的選擇。

妻子離婚要房子和女兒,丈夫:法院見,還得給我精神損失費20萬元

最後妻子也提出了離婚的條件:想離婚,把房子,和女兒給我,因為要給自己和女兒一個生活保障。

「王哥」聽到妻子不講理的要求,氣沖鬥牛,是這樣一個女人,欺騙自己給她養女兒,現在還想霸占他的房產。「王哥」終於忍無可忍對妻子罵道:「結婚十多年,我不曾對她說過半句難聽的,她不講理我也沒辦法,想要房子沒門,除非我死了。不行了咱們法院見,還得賠我精神損失費20萬元。

妻子離婚要房子和女兒,丈夫:法院見,還得給我精神損失費20萬元

有朋友認為這場婚姻鬧劇沒有贏家,究其根源就是這個妻子,婚前自己行為放浪不檢點,給丈夫戴綠帽,更讓自己的女兒,背負私生子的名聲。對其以後的成長造成不良影響,妻子的放浪行為害了丈夫和女兒,也讓自己一生都會被人所唾罵,真是害人害己。對此您是怎麼看的?歡迎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