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老家彩禮都是20萬,春麗的父母不要多了,也按這個數去要,覺得並不過分,而且這20萬並不是父母留下,而是會用10萬買新家的家具和電器,剩下的10萬,由女兒自己保管,以備以後有不時之需的時候使用。
浩然藉口要買房子,正是用錢的時候,不想出這麼多錢的彩禮,一提到彩禮,浩然就很煩,就要發脾氣,給春麗說:「你有沒有搞錯,人家要彩禮你也要彩禮,咱們是什麼感情,用走那個形式嗎?」
春麗說:「我們的感情是很深,你要是在乎我,出彩禮怎麼了,再說了,這些年你賺的錢也不少,父母也給你攢了娶媳婦的錢,怎麼就在彩禮的問題上這麼糾結呢?」
浩然執意不給,還說氣話:「就不給,這婚你願意結就結,不結就算了。」兩個人鬧了個不歡而散。春麗還替浩然著想,覺得他是工作壓力太大了,又要結婚,又要買房子,確實有一點心慌和煩躁,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她沒有再提彩禮的時候,說先把房子買到手,再說其他的也不遲。兩個人看了很多處房子,終於找到一套價格合適而且地段也不錯的地方。
兩個人都很高興,一起去簽合同,可是沒想到,浩然自己拿過合同,把名字簽上就直接遞給了銷售人員。春麗說:「咱們結婚,房子你不準備寫我的名字嗎?」浩然說:「我賺的錢,買的房子,寫你的名字幹嘛,讓你住不就行了嗎?你這人真有意思,說結婚之後,就要20萬彩禮,買房子又讓寫你的名字,我以前怎麼沒有發現,你怎麼這麼物質呢?」
春麗被浩然這樣說,眼淚當場就留下來了,以前他混得不好的時候,月月只留下三五百塊生活費,五六千塊都給他,他現在混得好了,翻臉不認人。春麗不願意解釋什麼,轉身就離開了。
男人悔悟,已經太遲了。
春麗不願意理浩然,並且提出來分手,一開始,浩然還不當回事,覺得女人不能慣著,可是三個多月過去了,春麗沒有一點要求復合的意思。而且看周圍的朋友結婚,每個人都是給妻子20萬彩禮,還有給得更多的,浩然一時之間覺得春麗的要求也不過分,畢竟是娶妻,不能太小氣了。
於是他找到春麗,對她說:「彩禮20萬,房產證只寫我的名,今天就能去領證。」春麗冷冷地看著他,對他說:「抱歉,已婚」。就想把門關上。浩然不相信,拉住春麗要問個究竟,在春麗身後出現個男人,走到浩然面前,對他說:「我是春麗老公景輝,有什麼事情,你跟我說吧。」
浩然不得不相信,春麗已經結婚的事實,他進了春麗家門,看到喜字紅艷艷的刺眼睛。春麗很幸福地看向景輝,景輝讓她去燒點水泡點茶,然後他和浩然聊一聊。
景輝說:「她為你付出了這麼多,你的眼裡只有錢,也正是你的視財如命,才讓我有了機會。我愛她,暗戀她多年,可是她從未給過我機會。正是你傷害了她,才讓她發現,原來真正值得她愛的人是我。」
浩然問:「你憑什麼這麼說。」景輝問:「你和她在一起這麼久,你懂她嗎?知道她胃不好,不能吃涼,不能吃辣嗎?她要彩禮,不過是考驗你的真心,我能給她我的一切,房子、車子,都是我們共有的,給她足夠的安全感,她就會滿足,你只讓她付出,你能給予她什麼?」
浩然不說話了,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就算是後悔,也無濟於事了。
被愛,也要懂得回饋。
很多人,在愛情中,把對方的付出當成理所當然。覺得對方就應該聽自己的話,不用把她的感受放在心上。女人往往逆來順受,讓男人形成一種錯覺,什麼都不用付出,女人就應該乖乖地待在自己身邊,永遠都不會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