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矛盾屢見不鮮,但是岳母、女婿、女兒之間因懷孕引起的恩怨糾葛卻鮮有聽聞。
雲南陸良縣一岳母突然懷孕,引起一樁一樁的家庭悲劇。
包秀琴(化名)這一生過得非常坎坷,有過三段不幸的婚姻,第一任丈夫意外身亡,第二任因感情不和離了婚,第三任丈夫又出了車禍,只留下一個女兒雲霞,她獨自一人將女兒拉扯長大,又早早的將女兒嫁了出去,沒有任何負擔的她也是四處玩樂。
包秀琴雖然已經年過三十多歲,但是風韻猶存,又在守寡,俗話說「寡婦門前是非多」,包秀琴同樣不例外,由於在村子裡面口碑不太好,她就投靠嫁到陸良縣的女兒雲霞(化名)。
2009年,包秀琴帶著全部的家當來到了女婿小桂家中,包秀琴也是道明了來意,女兒、女婿看她孤苦伶仃也讓她住了下來;起初一家人相處的還算是和睦,但是時間一長所有的矛盾變得非常尖銳。
她常去的地方就是小賣部、麻將館,每次去都會有好幾個男人圍著他,而包秀琴也非常樂意跟他們聊天,有時候還會動手動腳,這樣的行為在村子大老爺們中都傳開了,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人上門找包秀琴出去玩。
女兒雲霞想讓母親去找個活干,至少得養活自己,他們不可能贍養包秀琴一輩子;但是包秀琴非常不樂意,認為自己把女兒拉扯大了,女兒就得給她養老,兩人為此發生了諸多的爭吵。
包秀琴和雲霞不僅在家裡面吵,還在村子裡面吵,兩人關係不和很快就傳開了,村子人多口雜,每個人都在嚼舌根;甚至有人覺得包秀琴跟女婿小桂之間關係曖昧,這才引起了女兒的不滿。
這樣的輿論漸漸傳開了。
雲霞聽了後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越解釋反而越麻煩,她就讓母親回老家,她也沒有多少精力跟母親天天吵架,包秀琴要是回老家肯定會餓死街頭,她不肯就賴在女婿家。
小桂不知道該怎麼辦,他總不能把岳母趕出去吧!他給大哥桂某林打了一個電話,大哥在村子裡面也是出了名的老好人,桂某林一聽弟弟的名譽受損,也覺得讓她常住下去不妥,他就讓弟弟回父母住幾天,他上門勸說。
令人意外的是,當天小桂家斷電了,包秀琴覺得是桂某林在搞鬼,想要逼走她;包秀琴提著一把菜刀堵在桂某林家門口討要一個說法,這麼一鬧,小桂和雲霞要趕岳母的事也成了村子茶餘飯後的談資。
小桂和雲霞終究沒狠下心把包秀琴趕出去。
2011年4月,包秀琴突然向女兒提出了要找一個老公過日子,女兒一開始同意,但是包秀琴的意思是找一個「上門丈夫」,也就是找一個男人住進女兒家中,雲霞這下不同意,母女兩人又吵了一架。
然而這事並沒有就此結束,包秀琴的肚子竟然一天一天地大了起來,包秀琴竟然懷孕了。這件事也將小桂和雲霞推到了道德制高點。
包秀琴常年守寡,又常住女婿家,還跟女兒關係不和,任誰都會產生一些聯想;而包秀琴也是挺著肚子在村子裡面四處轉悠,絲毫都不顧及別人的眼光,還四處說女兒對她不好之類的話,她大有一種報復女兒的意思,這也更加「坐實」包秀琴跟女婿之間不正當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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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雖然小桂和雲霞想要找到這個男人,但包秀琴始終都不肯說,也不肯把孩子打掉;他打算把孩子生下來,還讓雲霞給她養孩子。
2011年6月8日,小桂和雲霞已經很難在這個家待下去了,他們帶著孩子又回了父母家,這天晚上大哥桂某林再次上門勸說包秀琴。
包秀琴一見到桂某林頓時臉就拉了下來,桂某林覺得她年齡這麼大了,也沒有經濟來源,一個人難以撫養孩子,就想讓她把孩子打掉;包秀琴不肯,還表示就是要把孩子生下來,讓小桂和女兒養她一輩子。
桂某林跟她發生了爭執,扭打到了一起,被憤怒沖昏頭腦的桂某林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直至包秀琴死亡,隨後又用汽油焚燒的屍體,偽造成一場失火事故,但最終還是被警方識破。
桂某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中詳細規定:對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案件,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的,才可以判處死刑。
桂某林歸案後,有悔罪表現,被害人家屬出具了諒解書,在本次事件當中包秀琴具有一定的過錯,基於多種因素,桂某林從輕處罰。
一場家庭矛盾糾紛,造成了兩個家庭的悲劇,包秀琴一生坎坷,最終死於非命,桂某林一生沒犯過錯,衝動之下釀成血案,實在令人扼腕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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