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起岳母住女婿家懷孕引發的荒唐倫理案

2021-12-04     昀澤     10714

小桂和雲霞終究沒狠下心把包秀琴趕出去。

雲南一起岳母住女婿家懷孕引發的荒唐倫理案

2011年4月,包秀琴突然向女兒提出了要找一個老公過日子,女兒一開始同意,但是包秀琴的意思是找一個「上門丈夫」,也就是找一個男人住進女兒家中,雲霞這下不同意,母女兩人又吵了一架。

然而這事並沒有就此結束,包秀琴的肚子竟然一天一天地大了起來,包秀琴竟然懷孕了。這件事也將小桂和雲霞推到了道德制高點。

包秀琴常年守寡,又常住女婿家,還跟女兒關係不和,任誰都會產生一些聯想;而包秀琴也是挺著肚子在村子裡面四處轉悠,絲毫都不顧及別人的眼光,還四處說女兒對她不好之類的話,她大有一種報復女兒的意思,這也更加「坐實」包秀琴跟女婿之間不正當關係。

雖然小桂和雲霞想要找到這個男人,但包秀琴始終都不肯說,也不肯把孩子打掉;他打算把孩子生下來,還讓雲霞給她養孩子。

雲南一起岳母住女婿家懷孕引發的荒唐倫理案

2011年6月8日,小桂和雲霞已經很難在這個家待下去了,他們帶著孩子又回了父母家,這天晚上大哥桂某林再次上門勸說包秀琴。

包秀琴一見到桂某林頓時臉就拉了下來,桂某林覺得她年齡這麼大了,也沒有經濟來源,一個人難以撫養孩子,就想讓她把孩子打掉;包秀琴不肯,還表示就是要把孩子生下來,讓小桂和女兒養她一輩子。

桂某林跟她發生了爭執,扭打到了一起,被憤怒沖昏頭腦的桂某林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直至包秀琴死亡,隨後又用汽油焚燒的屍體,偽造成一場失火事故,但最終還是被警方識破。

桂某林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中詳細規定:對於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案件,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的,才可以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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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某林歸案後,有悔罪表現,被害人家屬出具了諒解書,在本次事件當中包秀琴具有一定的過錯,基於多種因素,桂某林從輕處罰。

一場家庭矛盾糾紛,造成了兩個家庭的悲劇,包秀琴一生坎坷,最終死於非命,桂某林一生沒犯過錯,衝動之下釀成血案,實在令人扼腕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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