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很多時候展示給觀眾的都是光鮮亮麗的一面,有的單純因為顏值,有的因為唱跳能力,有的因為優秀的表演能力,有的因為可愛,有的因為搞笑......由此很多明星也成為了大家追捧的對象。可能挺多了國內明星藝人的收入,哪怕是十八線藝人一年都能輕輕鬆鬆達到普通人的收入,所有在很多人的印象里,明星應該都非常有錢。
但是在韓國,明星的收入可能和你想像中的不一樣。之前有一篇文章給大家介紹過韓國收入較高的明星,像全智賢、金秀賢、宋慧喬、劉在石等,他們的收入在韓國藝人中已經算是第一梯隊,拿當時公開的最高收入的金秀賢來說,按照去年的130億韓元收入來看,相當於人民幣6500萬,女明星拿全智賢的收入來說,廣告收入17億韓元,相當於人民幣850萬。
其他的明星收入由此也就可想而知了。更有一些很火的明星收入可能還不及普通工作的人。《我們離婚了》第二季的嘉賓Eli(金耿才),曾是U-Kiss組合的成員,該組合在日本非常火,然而ELi在節目中直言,自己和團隊一年開35場演唱會,然而自己的收入才1000萬韓元,相當於人民幣5萬元左右。很難想像當時最火的時候,成員一年的收入才5萬元。而節目的主持人也表示,偶像組合的收入要減去專輯製作費,宣傳費用等,最後剩下的很少。這種現象在愛豆中極為明顯。
另外,在韓國,明星藝人地位低的一個表現是收入,另一個就是社會地位了。劉在石作為韓國的國民MC,作為從業30年的工作者,作為一個50歲的人,在採訪韓國下一屆總統尹錫悅時,也不得不面對自己「被低人一等」的窘境。尹錫悅一句「很榮幸吧」,鄙視鏈體現的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