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付得婚房首付,所以只寫她名,但是貸款要你還!姑娘:不嫁了
然後這套房拿來做婚房用。這樣一來,房子是媽媽的,但也還是給自己做了婚房來用,兩全其美。自從他有了這樣的計劃,李瀚每天都在受苦。他不得不瞞著徐嬌。
假裝一切都很好。要等到頒發證書的那一天,這並不容易。在進入民政局之前,徐嬌再次提到了結婚室。看到兩人的婚姻已經決定,李瀚不想再隱瞞了。

「結婚房是我母親的首期付款。只要寫下她的名字。你可以在婚後償還貸款。」徐嬌一聽到這句話,覺得自己聽錯了。她揉了揉耳朵,讓李瀚再說一遍。
但我沒想到會聽到同樣的話。此時,徐嬌爆料道:「你知道什麼是送出套房嗎?這意味著套房以後將歸我所有,它的所有權是我的,而不是我的居住權。
如果你這樣做,正如你所說,房子的所有權是你母親的,我只是有權按照她口頭承諾的暫時使用它。」徐嬌非常生氣,忍不住提高了嗓門。看到周圍的人對他們投來奇怪的目光。

李瀚迅速拉住徐嬌的衣服,讓她小聲點。徐嬌知道自己的私事被公開是可恥的。雖然她不是罪魁禍首,但無論如何,這也是一個家庭問題,所以她暫時妥協。
答應回家後與李瀚解決。但今天這證兒她是說什麼都不領了。「我的意思不是那個房子不是你的,那個房子還是你的,只是說我媽給首付,你還貸款。

這房子相當於是你們倆一起買的呀!」李瀚一回到家就把自己想了一路的說辭搬了出來。可是一隻徐嬌根本不吃這一套,牢牢抓住這件事最重要的一個點不肯放手。
「那為什麼房產證上只寫你媽的名字,不寫我的?」「那這房子都給你了呀,拿做你的婚房,你住著這套房子,難道這房子它還不是你的嗎?
哪裡還有必要在房產證上加一個字那麼麻煩呀?反正我們大家都知道這房子是買來做婚房用的,是買給你的,加不加一個名字哪有那麼重要?」

李瀚有些不解,因為在他看來這房產證上寫的是媽媽的名字,理所應當,畢竟房子首付是媽媽給的。自己和徐嬌以後只是還還房貸而已,更何況這房子實際上是他倆住著的。
那實際上就是他倆的房產證上一個名字,哪裡有那麼值得計較?「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什麼樣才叫做真正有一套房子,那得是房產證上白紙黑字寫的才叫有。

住在這兒並不能說明這房子就是他的,那我問你咱倆結婚前租的房子是咱倆在用著吧,那房子是咱倆的嗎?如果是咱倆的,為什麼還要給房東交房租?」
徐嬌條理清晰,一字一句把自己的觀點說了出來。「可是我都跟咱媽說好了,房產證上只有她的名字,她給首付就行了。你就不能稍微讓讓老人嗎?
或者你就當給我留一個面子行不?」李瀚眼見裝傻沒辦法糊弄過去,只好打起了感情牌,他相信就憑他和徐嬌相戀三年的感情,徐嬌一定會願意為了他讓步的。

「額……面子,面子值錢嗎?能頂飽不?在我這兒打感情牌,你找錯人了,我不嫁了。」徐嬌家裡雖然不是什麼富商巨賈,但也是做著小本生意的,就這點矇騙人的小伎倆,她還是能分得清的。所以面對拿感情說事兒的男人,她一點兒也不嬌慣,說分手就分手,不合適就是不合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