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沒義務帶孩子」我的鳳凰男前夫,最終為這句話付出慘痛代價

我沒跟他和婆婆計較,帶孩子回娘家了,之後就一直由我媽幫忙帶孩子,我繼續工作。
說到我的工作,這裡要重點提一下:我的工資本身就比他高,賺的錢本身就比他多。而且最關鍵的是,他的工作是我介紹的,可以說,在工作方面,我可以掌管他的生死。
耗了三年之後,他的工作非但沒有任何起色,反而越來越糟糕,最後還沒辭退了,這是我計劃之中的事。而且我更清楚的是:他這種以鳳凰男自居的人,只求成功不求失敗,一旦失敗了,會受到致命的打擊,有可能一蹶不振,之後會陷入一種「好的工作做不了,賴的工作不想做」的惡性循環。
這時候,我向他撒下了彌天大謊,給了他希望,告訴他,「沒工作不要緊,我養你!」

我之所以撒這種謊,其實是在溫水煮青蛙,他漸漸地就滋生出這樣一種心態:「反正我不夠工作也不會餓死!」於是就漸漸只求安逸,漸漸墮落了。
在我們四十歲的時候,我跟他離婚了,因為這時候我已經給自己和孩子留好了退路,而且,我覺得對他的報復差不多了,這時候離開他,他靠自己從頭再來,很難。
事實也就跟我預料的一樣,我跟他離婚後,帶走了所有的東西之後,他成了個一無所有的人。但是,此時的他,任他再要強,也只是強弩之末了,因為他中間閒置了好多年,沒有一個像樣的公司願意要他,他只能淒悽慘慘得活著。
在外人看來,認為他的悲慘結局是我報復的結果,而在我看來,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如果他對家庭,對我和孩子盡到了責任,如果他不放棄自己,怎麼也不會是現在這樣的結局。

人活著,歸根結底還得「靠自己」!
上面那個女人的前夫,雖然在離婚之後,靠自己也能勉強度日,但是,在40多歲的年紀從零開始,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他就屬於我們開頭時提到的那種「不靠自己靠別人」的人,以為自己可以靠妻子養活一輩子,可是卻忽略了自己一直以來犯的錯誤。這樣的人,其實根本不需要妻子怎麼報復,只要突然離開他,他自然活不下去。
人活著,歸根結底還得「靠自己」。所謂「靠自己」,並非只是指的賺錢,更準確來說是:始終能夠管理好自己。
你在婚姻中扮演個好丈夫,好父親,始終不忘自己的責任,嚴格規範自己的所作所為,你所付出的這一切有形和無形的努力,都是在踐行「靠自己」。婚姻不可能無緣無故幸福,你得靠自己去經營。兩個人都懂得要求自己,在一起生活自然不會太差。
正所謂「天作孽尤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你自己放棄了自己,自己把自己的路給走死了,別人是否報復你已經不重要了,最關鍵的是你自己毀了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