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濤與他的女朋友已經見過雙方父母了,因為胡濤買不起房,所以對方父母就退了一步,婚房他們可以出,但是前提是胡濤必須給出十萬的彩禮。
這可難倒了胡濤,他平日裡都是靠搜刮父母和姐姐的錢來生活的,別說十萬存款了,他連一萬塊錢都拿不出來。
胡濤靈機一動,立馬想到了自己的姐姐,面對自己的終身大事,當姐姐的肯定不會袖手旁觀。
於是胡濤找到了胡夢,胡夢聽清了事情的緣由之後,也是暗自傷神,她的工資本來就不多,平日裡也都是給了胡濤和媽媽,剩下的也就夠自己家的日常花銷,所以自己根本沒有什麼存款。
現在要讓她一下子拿出十萬塊錢,她只能找劉旭幫忙了,劉旭的工資比自己高,而且每月的花銷也不多,大部分的錢都存了起來。
雖然說這婚後的錢是倆人的共同財產,但是十萬畢竟不是小數目,自己想要動用這筆錢,還是需要跟劉旭商量商量的。
可是當胡夢提出這個請求之後,卻被劉旭直接拒絕了。胡夢沒想到,平日裡對自己補貼胡濤不管不顧的劉旭,現在居然會拒絕自己。
她不可置信地看著劉旭,繼續勸說道:「咱們都是一家人,現在胡濤遇到了困難,還是事關他終身幸福的大事,你這當姐夫的不能置之不顧啊。」
而劉旭卻滿臉嘲笑的對胡夢說:「一家人?你每次偷偷拿錢補貼娘家時,把我當一家人了嗎?現在錢不夠了,才想起我來,我給他出這十萬的彩禮,年底有分紅嗎?這花錢打水漂的事兒我可不幹!」
胡夢聽著劉旭的冷嘲熱諷,心裡很不是滋味,她甚至以離婚逼迫劉旭,讓他出錢,可是沒想到劉旭根本不怕她的威脅,甚至同意跟她離婚。
這一下胡夢傻眼了,無奈之下她只能保全自己的婚姻了,不但沒有給弟弟爭取到十萬的彩禮,還使自己與丈夫之間產生了隔閡,現在的她無論怎麼做,也換不回劉旭對自己曾經的尊重與信任了。
03
每個人都會更偏向於自己的原生家庭,但是如果自己凡事都做得太過分了,那對自己的小家來說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而對於自己的另一半也會是一種不尊重的體現。
通過胡夢的故事,我們應該要明白下面這兩個道理:
一、往往過於關注自己原生家庭的人,都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幸福,只有兩者兼顧,生活才會越來越好。
每個人,在結婚之後所要擔的責任就會越來越重,因為不僅僅要承擔起自己這個小家庭的重任,還要兼顧到自己的原生家庭。
在同時面對兩個家庭的時候,我們應該分清楚輕重,理性處理所遇到的問題。
自己結婚之後的家庭,才是自己永久的家,它將陪伴著自己走完人生的最後一步。而想要維護好這個家,就需要夫妻雙方的共同努力,雙方一起付出時間和精力,只有這樣,這個家才會越來越溫馨。
而對於自己的原生家庭,也不能棄之不顧,畢竟那裡有生養自己的父母,所以我們應該兼顧著自己的原家庭,給予一定的幫助。
如果過於偏向於自己的原家庭,就會造成夫妻之間的矛盾,時間久了還會影響兩人的感情。結了婚的人,應該要對自己的家庭和另一半盡到相應的責任,而不是把精力過多的集中在原生家庭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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